紅古區統計局

(六)協調、指導全區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區統計人員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簡介

蘭州市紅古區統計局
批准文號:紅政辦發[2010]115號
(五)建立健全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區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六)協調、指導全區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
(七)組織開展統計執法大檢查工作,查處統計違法行為,淨化統計環境。
(八)組織建立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組織、指導全區統計人員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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