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力學與工程協會

蘭州大學力學與工程協會

(四)、協會活動 (一) (一)

一、協會簡介

(一)、協會歷史

承重模型演示承重模型演示
蘭州大學力學與工程協會(以下簡稱力協)成立於2006年9月20日,是經由蘭州大學團委和蘭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社聯)批准,掛靠於蘭州大學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的學生社團。在社聯的關注和協會成員的共同努力下,力協正在不斷成長,現在機構設定已經基本完善,協會下設會長,策劃部(下設科研部、科普部),組織部,宣傳部。2006年間,我們先後組織了院內結構模型設計大賽,院內同學參觀實驗室等活動。2007年4月下旬,我們策劃並舉行了“力學與體育科普圖片展”,2007年6月我們有組織了全校結構模型設計大賽。
(二)、成立背景
力學是一門基礎的自然學科,主要研究巨觀物質的機械運動規律。可以說只要存在
著運動的物質,其中便蘊涵著力學的相關知識,力學在我們這個世界無處不在。力學由於它知識的廣泛性,故在各類工程和機械等問題中有著非常廣泛的套用,掌握一定的力學知識對每一個大學生來說都有著客觀且重要的意義。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突飛猛進,大至航天工程,土木工程,小到生物工程,都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大學生作為祖國的未來,即將擔負起建設祖國的重任。尤其是對於地處西北地區的我們來說,更感到肩上擔子之重。了解一定的力學和工程知識,對我們將來選擇就業方向等都具有實際而重要的意義。
力協的成立為蘭州大學注入了一股新鮮的血液,廣大師生通過參加力協組織的各項豐富多彩的活動,收穫開心和快樂的同時,會了解到許多平時不知道的東西,動手能力等許多方面的能力都會得
到鍛鍊和提高。
(三)、協會宗旨
向廣大師生普及力學和工程方面的知識,增進師生對力學和工程方面的了解,培養大家對力學和工程的興趣,鼓勵並支持大家開展力學與工程方面的科研活動。
(四)、協會活動
緊扣力協自身特點,邀請專家舉辦與力學和工程相關的學術性、科普性講座,給大家提供學習相關知識的機會;參觀實驗室,了解實驗設備、儀器的作用原理及用途;舉辦圖片展、影片展,用形象生動的方式向大家介紹力學與工程的相關知識;舉辦力學結構模型設計大賽,讓大家把知識用到實際中去,同時鍛鍊大家的設計、思考、動手等方面的能力。此外,還會舉辦許多豐富多彩的活動,通過這些活動,讓大家知道並進一步了解力學和工程的相關知識。
(五)、發展方向
近期目標:逐步完善社團組織機構,在校內開展活動,普及知識,增進廣大師生對力學和工程的了解;
長遠目標:在立足於蘭州大學的同時,逐步向外發展,多與外界接觸,與相關的企業、公司合作,力爭得到社會的認可。

二、力學與工程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蘭州大學力學與工程協會。
第二條 協會性質:蘭州大學力學與工程協會是由志在普及力學知識,提高自身專業水平的同學自願結成的,在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領導下的非盈利性學術性社團。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校內外力學愛好者,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積極倡導“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促進力學學科的發展和繁榮,促進力學科技的普及和推廣,促進力學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加速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貢獻。
第二章 活動開展
第四條 本會的活動範圍:
(一) 校內外知名人士進行相關的知識講座,並組織學生進行學習;
(二) 進行與力學有關的科普宣傳活動;

承重模型演示承重模型演示
(三) 聯繫相關單位,組織同學實習;
(四)組織同學並調動資金進行科研活動,必要時在院內外或校內外組織隊伍進行科研,並聯繫老師進行指導;
(五) 其它一些對力學學科與工程發展有關的活動。
第五條 本協會活動以項目制為基礎。
第三章 會 員
凡承認本章程並履行義務者,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入會程式由本人申請、協會批准審查兩部分組成。入會後統一頒發會員證。
第七條 會員權利:
(一)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二)有向本會活動或會員提出建議批評的權力。
(三)對先進事跡及個人,擁有各種被表彰權力。
(四)有自由退會的權力。
第八條 會員義務:
(一)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 熱愛蘭州大學,遵守校紀校規。
(三) 服從並執行本協會的各項規定,認真完成協會委託的各項任務。
(四) 積極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
(五) 充分展示自我才華,促進協會的進步。
(六) 注意自我形象,維護協會榮譽。
第四章 組 織
第九條 機構職能:
會長 總體協調協會的各項事務。
副會長 協調部門之間,項目組之間以及部門與項目組之間的正常協作。
工程實踐中心
工程實踐中心主要負責協會赴蘭州觀橋、參觀太陽能基地、空軍基地以及前往其他工程公司實習的聯繫;並負責在平時聯繫實習基地,收集工程資料與協會部員共享。關注國家以及國際工程發展,了解前沿技術為協會發展創造良好條件與資源。
新聞中心
新聞中心主要負責協會的宣傳工作,管理協會的部落格,及時將協會的活動及事務上傳到部落格,聯繫學院學生會網站以及學校網站出本協會的新聞稿,為協會聯繫各大媒體將協會的品牌活動宣傳出去。組織部員撰寫新聞稿發布在各大網站上。並負責出海報,宣傳單,圖片宣傳。
科技創新研究室
科技創新研究室主要負責對本協會部員進行技術培訓,研髮結構模型新型結構,完善結構模型大賽的培訓技術以及創新結構提高模型的質量。研究國內國際新型建築,收集新技術資料學習並創新,撰寫學術論文在校報院報上發表。
組織部
組織部主要負責協會的活動策劃、組織和實施以及人員的分配和調動。在活動策劃中要撰寫策劃書、通知、出海報、宣傳單。
第十條 協會新一屆負責人(正副會長、各部部長)由上一屆協會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推薦,召開全體會員大會選舉並由超過全體人員1/2人數通過確立產生。 第十一條 協會負責人的罷免,協會會員1/3人數聯名要求,全體會員大會上1/2人數通過,其負責人可被免去其職務。
第五章 財務制度
第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支持;
(三)所掛靠的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的撥款;
(四)捐贈;
(五)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條 本會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活動的開支。
第十四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學生社團聯合會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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