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倉屠城慘案

蘭倉屠城慘案,民國時期禮縣發生的一起震驚中外、慘絕人寰的屠 殺事件,有七千多人被 殺,因禮縣古稱蘭倉,此次事件又稱“蘭倉慘案。”

1930年春夏之交,正值蔣介石、馮玉祥、閻錫山中原大戰,甘肅是馮、閻聯軍的在後方。蔣介石為了削弱馮、閻的力量,花重金收買了盤踞臨夏的馬廷襄、馬廷賢兄弟,並委任馬廷賢為“討逆軍十五路總指揮,”命令他們擾亂西北軍的後方。於是,馬廷賢乘機擴充勢力,搶占地盤,先後攻陷了武威、永昌、民勤、卓尼等地、1930年5月又攻陷了天水。天水被占後,隴南十三縣不戰而降。禮縣縣長馬紹棠被委任為第二旅旅長。不久,馬廷賢通知馬紹去秦安任職。馬紹棠疑慮重重,認為是“調虎離山”,便籌集糧食,擴充民團,整修城防,準備武力抗拒,並四處求援。作好準備後,馬紹棠即將新派來的縣長安瀾拘押入獄。馬廷賢聞訊大怒,派韓進錄、王占林率兵六千直奔禮縣。農曆六月十七日開始圍城,並猛攻四面城門。馬紹棠則據城固守,雙方對峙二十餘日,馬紹棠糧盡彈絕,外援無望,派人談判。韓進錄、王占林一面談判,一面請煤礦技工,準備炸城。閏六月十日,馬廷賢軍隊挖地道至東北城牆下,遂用炸 藥炸 倒城牆,人馬蜂擁而入。馬紹棠督軍死戰,終不能敵,遂四散逃走。韓、王軍如狼似虎,不分老小,逢人便殺。屠 殺整整持續了一天一夜,城內八千餘人,死亡七千二百多,死屍遍地,血流成河。馬紹棠被俘,押解到天水後被殺。

禮縣屠城,震驚全國,在全國輿論的壓力下,蔣介石才於1931年元月派嚴爾艾赴天水調查。嚴爾艾在天水收受馬廷賢巨額賄賂後,不顧事實真相,竟給蔣介石匯報:“馬廷賢軍紀嚴明,絕無屠 殺不法惰事。”馬廷賢反被南京政府任命為“隴南綏靖指揮。”訊息發表後,社會各界反應十分強烈。隴南旅蘭人士集會通電反對,要求懲辦禍首,監察院也聲言要彈劾嚴爾艾。蔣介石在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下,不得不重新處理屠城事件。這年9月,他一面派川軍師長黃隱率軍進馬廷賢,一面密示馬廷賢躲避風頭。馬廷賢遂攜帶金銀珠寶秘密逃往南京隱居(後於1962年被人民政府處決)。至此,一場慘絕人寰的屠城血案就這樣不了了之。

1933年2月,禮縣賑濟分會主席劉繼賢收集掩埋遇難人員遺骨,得到廣廣泛回響,共籌資白洋1400元,在城北山麓掘一深坑,把收集到的遺骨重新安葬。其上建17級磚塔,稱為“寄骨塔”。塔3丈6尺,圍7丈8尺,綴以對聯,嵌以碑記,議定每年六月初十為悼念日,該塔後在“文革“中被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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