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祿蘇丹國

蘇祿蘇丹國

蘇祿蘇丹國(阿拉伯語:سلطنة سولو دار الإسلام‎),全稱蘇祿和平之家伊斯蘭蘇丹國,是蘇祿人在1457年建立的伊斯蘭蘇丹國,國境位於今日菲律賓的南部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西端的蘇祿群島,還有巴西蘭省、塔維塔維省中間,巴拉望島、婆羅洲北部及其他環蘇祿海周圍的群島,現時分別屬於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巴西蘭省及民馬羅巴區巴拉望省。蘇祿蘇丹國與當時的明朝、後來的清朝、馬來西亞及印尼有貿易關係。其首都位於和樂。

簡介

蘇祿 蘇丹國屬於早期 封建社會,社會結構主要由 世襲貴族(達圖)、 自由民和奴隸三個階級組成。蘇丹既是世俗的最高統治者,又是宗教領袖。在 西班牙入侵 菲律賓前,蘇祿是當地社會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之一,與 中國和周圍國家有著廣泛的政治與經濟聯繫。

歷史

蘇祿王蘇祿王

明朝初年,蘇祿國王曾經親自來晉見明朝皇帝明成祖朱棣,歸國途中染疾,病故並安葬於中國德州。除了長子返回蘇祿繼承蘇丹王位以外,其後人如次子、三子及隨行大多留在中國生活至今,山東德州的回民很多便是他們的後裔。

西班牙及英國吞併

16世紀西班牙人入侵,他們把當地一帶的人稱為“摩洛人”,並把當地叫作“摩洛蘭”,即是“摩洛人的地方”。後來由於西班牙傳教士的活動,當地的穆斯林被加以殺害,而摩洛蘭亦縮小至今日菲律賓南部的地方。

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爆發戰爭,西班牙戰敗。根據西、美雙方在巴黎簽訂的停戰條約,西班牙從南美洲和太平洋的島嶼退出。在菲律賓問題上,西班牙人雖未曾占領‘摩洛蘭’一帶,但在停戰條約上把該地劃給美國。

美國人接手後,經過多次戰爭,仍未能占領該地。美國逐與南部的穆斯林進行政治談判,先後與摩洛蘇丹及馬京達瑙的蘇丹簽訂吉蘭姆-白茨條約。按照條約規定,美國人不進入菲律賓的南方,區內事務由摩洛人自治管理。

1903年,美國宣布菲律賓土地法。土地法宣稱,菲律賓南方未被美軍占領的土地屬於非法土地。土地法還規定,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徒遷移進入南部者,政府允許其占有土地16公頃,而南部原有穆斯林每戶土地最多也不得超過8公頃。 1904年,美國政府取消與穆斯林達成的條約。1919年,菲律賓土地法進一步規定,北方天主教徒可以在南部獲得免費的24公頃土地。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1946年宣布廢除海外殖民政策,菲律賓宣布獨立。儘管當時南部摩洛穆斯林呼籲國際社會給予保護,反對強權者將他們出賣與吞併,但美國政府在與菲律賓馬尼拉當局簽訂條約時,將摩洛蘭一併劃歸菲律賓政府。

建國

1380年,伊斯蘭首位傳教士MakhdumKari由波斯灣抵達今日的菲律賓,摩洛人接受了伊斯蘭之後,全部成為奉行伊斯蘭的穆斯林。15世紀中葉,建立蘇祿蘇丹國(包括現在的巴西蘭島、塔威塔威島、巴拉望島以及周圍群島)及馬京達瑙蘇丹國。

西班牙的入侵

1521年,葡萄牙人麥哲倫代表西班牙國王“發現”菲律賓,並且開始向那裡殖民。至1565年,殖民者用槍炮征服菲律賓北方(一些島嶼),宣布它們為西班牙的殖民地。他們用西班牙國王菲力普二世命名為“菲律賓”。隨著西班牙殖民者活動範圍的擴大,西班牙軍隊發現,在菲律賓南部的大部份島嶼,居民都是穆斯林,遂將其稱為“摩洛人”,並把當地叫作“摩洛蘭(摩洛人的地方)。西班牙人在菲律賓宣揚天主教,穆斯林被加以殺害,西班牙人未能占領“摩洛蘭”一帶。

美國的入侵

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爆發戰爭,西班牙戰敗,西班牙從南美洲和太平洋的島嶼退出,美國人接手後,經過多次戰爭,仍未能占領摩洛蘭。美國人不得不轉而藉助於外交手段,與南部的穆斯林進行政治談判,先後與摩洛蘇丹及馬巾達瑙的蘇丹簽訂條約(吉蘭姆-白茨條約)。按照條約規定,美國人不進入菲律賓的南方,那裡的一切事物由摩洛人自治管理。

1903年,美國占領者宣布菲律賓土地法。土地法宣稱,菲律賓南方未被美軍占領的土地(摩洛蘭)屬於非法土地。土地法還規定,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徒遷移進入南部者,政府允許其占有土地16公頃,而南部原有穆斯林每戶土地最多也不得超過8公頃。1904年,美國政府單方面撕毀與穆斯林達成的條約。1919年,修正的菲律賓土地法甚至規定,北方的天主教徒可以在南部獲得免費的24公頃土地。這些圍繞南部土地的一切歧視性措施,均旨在壓縮當地穆斯林的生活空間,改變那裡的人口構成狀況,以實現占領者對菲律賓南部的統治。

併入菲律賓

1946年美國宣布廢除海外殖民制度,菲律賓取得獨立。儘管當時南部摩洛穆斯林呼籲國際社會給予保護,反對強權者將他們出賣與吞併,但是美國政府在與菲律賓馬尼拉當局簽訂條約的時候,在南部穆斯林沒有信息的情況下,強行把摩洛蘭劃歸菲律賓政府。

20世紀50年代,菲律賓政府開始向南方大規模移民,此後還力圖把菲律賓北方的毛派農民游擊隊,驅趕到南部的穆斯林居住區即摩洛蘭,意圖是鼓勵他們從穆斯林手中無償地奪取土地。

20世紀70年代以來,菲律賓政府在南部肆無忌憚地推行壓迫性的同化政策,鼓勵來自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移民搶占南部的土地和村舍,甚至幫助他們組織天主教民兵武裝,對穆斯林進行燒殺和搶劫;同時,菲律賓政府的指派官員在軍隊的保護下,獨享地方的管理權位。

1972年9月,獨裁者馬科斯宣布菲律賓軍事管制法,對南方展開全面戰爭。他一再向南方大舉用兵,大開殺戮,瘋狂地摧毀穆斯林的財產與生活設施。在這種背景下,南方最主要的穆斯林民兵組織改變為“摩洛民族解放陣線”,宣布南方獨立,從此也遭到了政府的血腥鎮壓。

1996年菲律賓政府與“摩洛民族解放陣線”談判協定停火,但是摩洛蘭的穆斯林並沒有停止爭取高度自治的鬥爭,甚至像阿布沙耶夫這樣的組織,還通過在島嶼的叢林中打游擊,襲擊政府軍和綁架旅遊者,不斷地向菲律賓宣布他們要求獨立的主張。

清史記載

蘇祿,南洋島國也。雍正四年,蘇祿國王毋漢未母拉律林遣使奉表,貢方物。五年六月,貢使至京,貢珍珠、玳瑁、花布、金頭牙薩白幼洋布、蘇山竹布、燕窩、龍頭、花刀、夾花標槍、滿花番刀、藤蓆、猿十二種。賜宴賚賞,頒敕諭一道,令使臣齎回。定期五年一貢,貢道由福建。十一年六月,國王奉表謝恩,並奏:“伊祖東王於明永樂間入朝,歸至德州病故。帝命有司營葬,勒碑墓道,謚曰‘恭定’,留妻妾傔從十人守墓。畢三年喪,遣歸。今事隔三百餘年,所有墳墓及其子孫存留周恤之處,懇請修理給復。”禮臣議復:“蘇祿國東王巴都噶叭哈答歿,長子都馬含歸國襲封。次子安都祿,三子溫哈喇,留居守塋,其子孫以祖名分為安、溫二姓,應如所請。飭查王墓所有神道享亭、牌坊,修理整飭,於安、溫二姓中各遴一人給頂戴奉祀。著為例。”帝允之。乾隆五年八月,蘇祿國王麻喊味呵稟朥寧遣番丁護送遭風商人回內地。八年,貢使馬明光奏請三年後復修朝貢,帝命仍遵雍正五年所定五年一貢之例。十九年,蘇祿國王麻喊味安柔律噒遣使貢方物,並貢國土一包,請以戶口人丁編入中國圖籍。帝諭:“蘇祿國傾心向化,其國之土地人民即在統御照臨之內,毋庸復行齎送圖冊。”二十八年,國王遣使貢方物。自後遂不復至。

蘇祿本巫來由番族,悍勇善斗。西班牙既據呂宋,欲以蘇祿為屬國,蘇祿不從,西人以兵攻之,為所敗。獨慕義中國,累世朝貢不絕。其國小,有巉岩之嶺,其極南為石崎山、犀角嶼、珠池,因島環繞。海內有珍珠,土人與華商市易,大者利數十倍。此外土產則蘇木、豆蔻、降香、藤條、蓽茇、鸚鵡之類。戶口繁多。地磽瘠,食不足,常糴於別島。土人奉回教。與婆羅洲芒佳瑟民結為海盜雲。

關於沙巴

1658年,汶萊把 沙巴割讓給蘇祿蘇丹。1878年,蘇祿方面把沙巴永久性租借給英國北婆羅洲公司,但後來宣稱租約無效。沙巴歷經英國和日本控制,1963年 馬來西亞獨立,沙巴併入馬來西亞,馬來西亞政府每年向蘇祿蘇丹繼承人支付5300林吉特(約合1600美元)作為租金。1963年加入馬來西亞聯邦。迄今,馬來西亞政府延續當初北婆羅洲公司的做法,向蘇祿蘇丹後裔象徵性支付“租金”。

沙巴事件

2013年2月12日,數百名自稱菲律賓“蘇祿蘇丹國衛隊”的武裝分子,從菲律賓南部乘快艇抵達馬來西亞沙巴州索要土地,被馬來西亞警方包圍,雙方發生持續對峙。

2013年3月1日,菲律賓武裝分子在沙巴與馬來西亞警方發生交火,2日雙方又發生槍戰,此次交火造成馬來西亞5名警員犧牲。

2013年3月4日,菲律賓外交部透露,來自菲律賓的蘇祿蘇丹家族支持者連日來在馬來西亞沙巴州仙本那鎮與當地警方交火,造成6名馬來西亞警察和11名蘇祿蘇丹家族支持者死亡,使得雙方在沙巴州的持續衝突造成死亡人數增至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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