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打擊“黑車”經營專項整治行動的實施意見

蘇府[2010]78號
各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三區三城”建設目標要求,大力整治環境秩序,嚴厲打擊“黑車”經營,堅持依法辦事,加強綜合治理,注重標本兼治,落實長效監管,確保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確保執法監管形成長效機制。

主要任務

(一)有效清除城區主要地段“黑車”經營活動;
(二)堅決打擊“黑車”經營團伙;
(三)嚴肅查處與“黑車”經營相關的違法行為;
(四)建立健全打擊“黑車”經營的長效工作機制。

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上旬)。
主要是根據打擊“黑車”的需要,調查研究,摸清情況;制定方案,動員部署;統一思想,形成合力;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開展宣傳,營造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中旬至10月下旬)。
主要是突出重點,精細操作,聯合執法,組合出拳,強有力地展開清除“黑車”、打擊團伙、查處違法等行動,形成聲勢,取得實效。
(三)鞏固成果階段(10月下旬以後)。
主要是落實長效管理,完善“黑車”查處的聯勤機制、快速反應機制、執法活動與輿論宣傳聯動機制等,及時研究處置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打擊“黑車”經營的工作措施常態化,效果持續化。

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的新聞宣傳工作,加強社會輿論正面引導。
市公安局: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打擊“黑車”專項整治行動。負責打擊非法營運黑惡勢力,規範交通管理執法行為,維護汽車客運交通秩序;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以及發生暴力抗法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市監察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依紀查處違法違紀和失職瀆職人員。
市民政局:負責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救助辦法,並督促指導各區對符合低保、救助政策的有關人員落實相關政策。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保障政策,並督促指導各區對符合保障政策的有關人員落實相關政策,提供就業崗位。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負責組織開展視窗地區環境秩序整治,配合市公安和交通運輸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打擊“黑車”專項整治行動,負責對“黑車”等非法營運依據相關法規予以處罰。同時,會同市公安交管部門合理設定公交站點、調配公交運力布局,滿足民眾出行乘車需求。
市信訪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涉及“黑車”問題的信訪工作,協調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信訪穩控。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會同市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梳理相關政策並對外發布,研究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遇到的相關政策法規問題,對依法查處工作進行具體指導。
蘇州工商局:依法確認客運汽車行業的各類市場主體資格,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的經營行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
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打擊“黑車”經營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

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政府(管委會)和各有關部門,要從推進依法治市和“三區三城”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必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打擊“黑車”經營專項整治行動,作為營造有序的交通環境、文明的市容環境、安定的社會環境和健康的發展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下大力氣抓緊抓好,切實抓出成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市打擊“黑車”經營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市長任組長,分管秘書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任副組長;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旅遊局、市信訪局、市政府法制辦、蘇州工商局和各區政府、管委會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組織協調打擊“黑車”經營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與市整治“三小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的日常工作。辦公室內設秘書、執法、保障、宣傳、信訪等5個工作組,分別由市交通運輸局、市委宣傳部、市信訪局等牽頭,相關部門參加,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各區、各有關部門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協調,形成合力。要根據各自任務,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三)依法監管,聯合執法。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機制,注重執法模式的創新,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道德等手段,多角度、全方位地加強對“黑車”的整治。在各區政府、管委會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交通運輸、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門要組成聯合執法隊伍,統一行動,相互配合,全力以赴,攻堅克難。執法行動要講究策略,注意方法,區別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力求最佳效果。
(四)加強宣傳,正面引導。各區、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黑車”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宣傳有關的法規政策,講清政策界限,講明從事“黑車”經營的危害,教育廣大人民民眾自覺抵制“黑車”、舉報“黑車”、不坐“黑車”。要公布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對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查破“黑車”案件的民眾給予獎勵。
(五)鞏固成果,長效管理。要通過專項整治行動,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廣大人民民眾積極參與的打擊“黑車”經營的長效工作機制。對就業和生活有困難的人員要認真落實幫扶措施,對民眾出行難的地區要積極發展公共運輸服務,從多方面擠壓“黑車”經營的空間,從根本上防止“黑車”經營活動出現反彈。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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