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南吹打

蘇南吹打是堤人們對這種民間音樂形式的統稱。蘇南吹打的形成崑曲和蘇南吹打是分不平的。一般在開戲前,要奏一段.開場鑼鼓,藉以招攬觀眾;戲後要奏上一段收場鑼鼓,做為渲染氣氛;每場戲之間也要奏上段吹打曲,以示間隔;人物出場、情節轉換,要以樂器演奏做為鋪墊。這些器樂演奏手法的發展,便形成了蘇南吹打。

蘇南吹打

蘇南吹打是流行於江蘇南部無錫、蘇州、常州、宜興一帶的吹打樂。有十番鼓、十番鑼鼓和粗吹鑼鼓等不同類別。約在十六、十七世紀時已流傳於當地民間。
蘇南吹打:流行於江蘇南部無錫、蘇州、常州、宜興一帶的吹打樂。有十番鼓、十番鑼鼓和粗吹鑼鼓等不同類別。約在十六、十七世紀時已流傳於當地民間。
在文獻記載中,蘇南吹打的名稱繁多,如明沈德符(1578—1642 )《萬曆野獲編》曰:“又有所謂《十樣景》者,鼓、笛、鑼、板、大小鉦、鈸之屬,齊聲振響,亦起近年,吳人尤尚之。然不知亦沿正德之歸。”
明張岱(1597—1689 )《陶庵夢憶》稱之為“鼓吹”,清葉夢珠閱世編》稱之為“十不閒”、“十番”。
在上述文人著作中記述的關於吹打樂活動情況,與現代蘇南吹打的傳承曲目、樂隊組合及演出場合相似。而清李斗(1795 初刻)《揚州畫舫錄》中所載:“遂以星、湯、蒲、大、各、勺、同七字為譜。七字乃吳語,狀器之聲,有聲無字,此近今庸師所傳也。”這些記寫鑼鼓經的譜字至今仍在民間傳用。
沈括(1031~1095)《夢溪筆談》中“杖鼓”一節,記述了宋代所用之杖鼓是唐代的“漢震第二鼓”,敲擊時一頭以手拍之,另一頭用杖。曲多獨奏,如鼓笛曲。後來在陳元靚《事林廣記》的“駐雲主張”條說;“滿庭芳……鼓笛令無多雙麗,十拍板音韻宜清。”此文所載之“鼓笛令”即“鼓笛曲”。
由此可見,在宋、元時都流傳著一種以鼓獨奏為主的“鼓笛曲”。而今天在蘇南流傳的《滿庭勞》等十番鼓曲。也是以鼓獨奏段落為中心和絲竹曲牌相組合而成的吹打套曲。因此,蘇南吹打中的十番鼓曲,很可能最從宋元時流傳的“鼓笛曲”傳承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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