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北計畫

蘇北計畫

大學生志願服務蘇北計畫(以下簡稱“蘇北計畫”)由江蘇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團省委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蘇北的鄉鎮一級從事為期1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以及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志願服務工作。志願者服務期滿後,鼓勵其紮根基層,或者自主擇業。

工作內容

通過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推薦、選拔面試、體檢培訓和集中派遣等程式從我省普通高校應屆大學畢業生中招募700名志願者,到徐州、連雲港、淮安、鹽城、宿遷五市所轄縣(市、區)的村(社區)、鄉鎮(街道)從事為期1-2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及沿海開發戰略、蘇北工業化發展需要的工業、經濟、法律、外貿、村務管理等方面的志願服務。

宣傳口號

1、到基層去,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2、因為這個選擇,江蘇的明天更加美好;因為這個選擇,我們的青春更加壯麗;

3、用一段青春歲月換一輩子難忘回憶。

工作步驟

申報審核服務崗位。

4月上旬,由各服務縣(市、區)項目辦申報服務崗位。教育崗位要儘可能保持連續性,形成接力機制。崗位信息和數量由省項目辦審核並錄入“蘇北計畫報名管理系統”。

宣傳動員。

從4月下旬起,運用當代青年所接受和喜愛的網路、移動傳媒等新媒體,充分利用校園廣播電視、校園網、手機報、個人信箱、微博等,以新聞、專題、公益廣告、招貼畫等多種形式,全面、準確、及時發布蘇北計畫相關政策和動態信息。要增強新聞敏銳性,積極爭取黨委宣傳部門、新聞單位的支持,堅持重在策劃、重在基層,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招募錄取。

1 、報名審核

(1)網上報名。報名學生登入江蘇共青團網和江蘇志願服務網的“蘇北計畫報名管理系統”填寫報名信息。

(2)列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蘇北計畫報名管理系統”中下載並列印《蘇北計畫志願者報名登記表》。

(3)交表。報名表由輔導員或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並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

(4)審核。高校項目辦在收到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後,及時對其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

2 、選拔

(1)選拔標準。面向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秀團幹部、優秀學生幹部、有志願服務經歷的優先。對報考村官而未被錄用同時報名參加蘇北計畫的大學生優先錄用,村官考試成績作為選拔志願者的重要依據。

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蘇北計畫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有條件的高校可以獎學金的方式鼓勵應屆畢業生參加蘇北計畫。

(2)面試。面試分學校面試和省項目辦集中面試兩部分。考察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願服務經歷等情況並進行心理測試,根據考察和測試結果在“蘇北計畫報名管理系統”中填寫高校審核意見。面試結果要書面備案並報省項目辦審核。5省項目辦組織集中面試,集中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統一體檢。面試合格的志願者參加體檢。在寧高校由省項目辦統一體檢;蘇北五市由市項目辦統一體檢;其餘各市由省項目辦指定一所高校(按往年慣例)牽頭體檢。志願者體檢應選擇在三級乙等(含三級乙等)以上醫院。

本著對志願者和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各市項目辦和高校項目辦要切實負起責任,按照體檢標準,嚴格把關,確保體檢質量。如發現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省項目辦將予以通報,並扣減體檢經費。志願者在服務期間,因體檢不嚴導致既往病復發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負責體檢單位承擔。

(4)公示。6月中旬前,高校項目辦公布體檢通過志願者名單並在校園網公示3天。若無異議,將志願者名單報省項目辦。

(5)錄取。6月中旬,高校根據綜合面試、體檢、公示情況錄取志願者,並代表省項目辦與志願者簽訂《招募協定》、發放《確認通知書》(註明服務崗位、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繫方式)。

(6)督導檢查。6月上旬,在志願者選拔錄取階段,省項目辦將到各地、高校對招募選拔工作開展督導檢查,重點檢查招募工作流程中體檢、公示等重點環節。

(7)審定確認。6月中旬,省項目辦匯總審定入選志願者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8)報送總結。6月下旬,高校項目辦將志願者報名表、體檢單和招募工作總結一併報省項目辦。作為評估考核的重要依據。

培訓派遣。

7月下旬,省項目辦舉辦大學生志願服務集中培訓及出征儀式,派遣志願者赴蘇北五市志願服務。

四、政策支持

參加蘇北計畫的志願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還享受以下政策:

1、服務期間省財政給予志願者每人每月1600元生活補貼和每人每年400元交通補貼,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和住院醫療等保險。

2、服務期間戶口和檔案保留在畢業所在學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

3、服務期間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區)團組織負責人、青年中心主任,經有關程式擔任村民委員會(社區)主任助理等職務。

4、服務期間服務單位向志願者提供免費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5、服務期滿1年,對志願者的服務情況做出鑑定,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願者服務經歷的證明,同時授予江蘇省志願服務紀念獎章,表現優秀的推薦參加全國和省級相關獎項的評選。

6、志願者在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連續計算工齡。

7、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並符合報考條件的志願者,3年內報考江蘇省內高校、科研院所招考的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或選擇1門單科加5分的政策。

8、服務期滿2年內,經考核合格並符合報考條件的志願者,可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報考江蘇省公務員職位;服務期滿1年後,經考核合格並符合報考條件的志願者,可報考江蘇省面向志願者專門定向招錄的公務員職位。

9、服務期滿1年後,經考核合格的志願者,本人自願,且符合江蘇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條件的可推薦作為選聘對象。

10、服務期滿1年,經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專科)或以上的志願者,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0〕12號]的規定,可以申請免試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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