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兆祥

1958年任淄城公社煉鐵廠黨支部書記,後任石谷採礦連指導員。 1959年任淄城公社黨委委員、城裡管區黨總支書記。 1975年1月再次任黨支部書記。

1953年加入農業生產互助組,任副組長,1954年互助組轉為青年農業生產合作社,任副社長,1956年青年初級社轉為高級社,任社委會主任(社長)。他重視發揮社委會集體領導的作用,搞好計畫、財務、生產管理,推廣科學種田,堅持男女同工同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 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糧食畝產由解放初期不足50公斤增加到150公斤以上。高級社連續兩年被評為區農業生產先進集體。蘇兆祥被評為市農業戰線先進工作者。1958年任淄城公社煉鐵廠黨支部書記,後任石谷採礦連指導員。1959年任淄城公社黨委委員、城裡管區黨總支書記。1961年3月至1981年9月,先後任城一大隊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書記、革委會主任兼民兵指導員。60年代初,他帶領黨支部“一班人”認真貫徹黨的“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糾正了“一平二調”的錯誤,發還自留地,劃分備荒地,在生產和經營管理中推行“三包一獎(懲)四固定”制度,使生產力很快得到恢復,渡過了生活困難時期。“文化大革命”中,蘇兆祥受到錯誤批判。1971年整黨後, 任黨支部副書記, 11月書記劉永貴調出,蘇兆祥主持黨支部工作。1975年1月再次任黨支部書記。 他同黨支部“一班人”,帶領廣大民眾,大搞農田水利建設,打機井2眼,建揚水站1處,埋地下管道810米,擴大水澆面積200畝,並建起了裝機容量200千瓦的城裡配電室。糧食畝產突破500公斤,蔬菜畝產5000公斤以上,全大隊每年向國家提供商品菜200萬公斤左右,1978年人均分配達到159元,比1966年增長1.2倍。1977年2月26日,城一大隊被區委、區革委命名為淄川區建設大寨區十三面紅旗之一, 他被評為建設大寨區先進工作者。1981年9月蘇兆祥調任淄城公社多種經營辦公室主任,1983年後任公社農業服務公司黨支部書記、經理。1985年退休。 蘇兆祥是淄城鎮(公社)第一、二、三、四次黨代會代表,第四、五屆人代會代表;淄川區第三次黨代會代表,第八屆人代會代表;淄博市第七屆人代會代表。在淄城鎮(公社)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公社革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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