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人[印第安民族]

蘇人[印第安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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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大平原印第安民族或民族聯盟。操蘇語。達科他意為「同盟者」,通常稱為蘇人,為納杜蘇人(Nadouessioux)一語之省略,納杜蘇意為「敵人」,此名原是奧吉布瓦人(Ojibwa)對他們的稱呼。分為3個主支︰桑蒂人(Santee)、揚克頓人(Yankton)及特頓人(Teton),分別自稱為達科他人、納科他人(Nakota)及拉科他人(Lakota)。

蘇人Sioux,亦稱達科他人(Dakota)。

桑蒂人又名東蘇人,包括姆德烏坎頓人(Mdewkanton)、瓦佩頓人(Wahpeton)、瓦佩庫蒂人(Wahpekute)及西塞頓人(Sisseton);揚克頓人包括揚克頓人和揚克托奈人(Yanktonai);特頓人又名西蘇人,有7個主要分支︰西哈薩帕人(Sihasapa,又名黑腳人〔Blackfoot〕)、布魯勒人(Brule,又分為上布魯勒人和下布魯勒人)、洪克帕帕人(Hunkpapa)、米尼孔朱人(Miniconjou)、奧加拉拉人(Oglala)、桑薩雷人(Sans Arcs)以及烏赫農帕人(Oohenonpa,又名兩壺人〔Two-Kettle〕)。

17世紀中葉之前,桑蒂蘇人生活在蘇必略湖附近地區,採集野生稻、豆,獵捕鹿和野牛,並駕獨木舟以魚叉刺魚。由於常年與奧吉布瓦人作戰,桑蒂人被逐往明尼蘇達南部及西部;特頓人和揚克頓人這兩支則被迫永久離開明尼蘇達,遷往草原(現在的北達科他州和南達科他州),從此停止其傳統的農業活動,採取了大平原的生活方式,主要從事遊動捕獵野牛和其他大型野獸。

蘇人文化和其他平原印第安部落具有許多相同的特徵。住圓錐形帳篷(tepee,蘇族單詞)。男子靠作戰驍勇獲得部落中地位;在襲擊敵人時,奪得馬匹及取到頭皮即為驍勇之證明。戰爭與迷信密切相連,以致把幻覺中所見的圖飾繪於盾牌,相信帶著這樣盾牌可以不受敵人傷害。主要部落節日是一種複雜的太陽舞。

其宗教體系承認有4種力量主宰著宇宙,每種力量又分成4種。在他們的宗教中,野牛亦占重要的地位。在特頓蘇人中間,熊的形象很重要。在幻覺中獲得的熊力被視為具有醫療作用。桑蒂蘇人舉行一種獵熊儀式,以使即將出動劫掠的武士們得到保護。

蘇族婦女精於將箭豬刺和念珠編成各種幾何圖形。警察職能由軍事團體承擔,最重要的職責是監督野牛捕獵活動。還有舞蹈、薩滿教和婦女團體。

大平原各印第安部落中,蘇人最堅決抵抗白人入侵他們的土地。19世紀中葉,白人邊界推進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美國和蘇人、肖肖尼人(Shoshoni)、夏延人(Cheyenne)、阿拉帕霍人(Arapaho)及其他西部印第安部落商談《第一次拉勒米堡條約》(First Treaty of Laramie,1851),尋求以此防止印第安人動亂。條約規定大草原北部全境各部落的疆界,並在印第安人領地籌建碉堡和公路。1851年和1859年,桑蒂蘇人放棄了在明尼蘇達的大部分土地,被指定去一居留地,政府鼓勵他們在居留地從事定居農業。然而,白人違背條約,加上白人邊界不斷推進的壓力,桑蒂蘇人終於在小烏鴉(Little Crow)領導下,於1862年發動起義,傷亡慘重。起義失敗後,桑蒂蘇人被迫西遷至達科他州和內布拉斯加州的居留地。

過遊動生活的特頓蘇人和揚克頓蘇人的領地包括密蘇里河與特頓山之間的地區以及普拉特(Platte)河(南)與黃石河(北)之間的地區。在1849年淘金潮後日益受到白人的進犯。美國政府試圖修建通往蒙大拿州博茲曼(Bozeman)的公路(保德〔Powder〕河公路),特別是這公路要橫穿他們最喜愛的大角(Bighorn)山脈獵場,更加激怒了這些蘇族部落。1865~1867年奧加拉拉族酋長紅雲(Red Cloud)率領成千上萬蘇族武士發動制止修建公路的戰鬥。1866年12月21日發生了費特曼(Fetterman)大屠殺。酋長高脊骨(High Backbone)率一群武士在菲爾卡尼(Phil Kearny)堡附近誘捕了80多名美國士兵,並將他們全部殺死。美國政府最終在《第二次拉勒米堡條約》(1868)中承認失敗。條約中,美國政府同意放棄博茲曼公路,並保證蘇人獨占密蘇里河以西的南達科他這塊地區。

然而,1870年代中期在南達科他的布拉克(Black)山中發現黃金後,成千上萬的礦工根本不理睬《第二次拉勒米堡條約》,湧入蘇人居留地,從而於1876年引發了第二次敵對事件。1876年6月的小大角河戰役(Battle of the Little Bighorn)中,一支人數眾多的蘇族和夏延族分遣部隊壓倒卡斯特(George A. Custer)中校,並全殲他的266名士兵。但印第安人這一驚人勝利並沒有影響更大戰爭的進程。當年夏天晚些時候,3,000名蘇人在湯(Tongue)河河谷被特里(Alfred H. Terry)將軍的主力部隊誘捕。10月31日蘇人投降,之後,大部分回到他們的居留地。

然而,坐牛、瘋馬和高爾(Gall)等酋長拒絕將部下帶回居留地。瘋馬於1877年投降後被殺,而坐牛逃到加拿大,於1881年回到美國。1890~1891年一種宣揚救星降臨、回歸到古老的遊動狩獵生活、並和死者重聚的鬼舞道門(Ghost Dance)開始在禁閉在居留地、生活必需品極為匱乏的蘇人中牢牢紮下了根。因為相信這個運動正在攪亂這難得的安寧,政府的印第安人事務官提議逮捕領頭人。坐牛被印第安警察逮捕後,於1890年被殺。1890年12月,美國軍隊在翁迪德尼(Wounded Knee)殘殺了許多蘇人,從此結束了蘇人對白人統治的一切抵抗活動。

20世紀後期蘇人約有4萬人,75%以上住在北達科他州、南達科他州、蒙大拿州及內布拉斯加州等地的居留地內。還有幾千人住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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