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症狀概述
藥物過敏是指敏藥物通過各種途徑進入人體後,引起器官和組織的反應,又稱為藥物反應。在藥物副作用中,約1/3~1/4累及皮膚,故有人提出皮膚藥物反應一名。在所有皮膚和黏膜藥物反應中,又以藥疹或藥物性皮炎更為突出。嚴重的藥物過敏反應可引起全身性損害,如過敏性休克、血細胞減少、溶血性貧血、粒細胞減少:呼吸系統症狀如鼻炎、哮喘、肺泡炎、肺纖維化等;消化系統症狀如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肝損害如黃疸、膽汁淤滯,肝壞死等;腎損害如血尿、蛋白年、腎功能衰竭等;神經系統損害如頭痛、癲癇、腦炎等。
藥物過敏症狀發生群體
⑴性別:藥物反應男女均可姓,但男略多於女(3∶2)。由於性別上的差異,雌性激素、灰黃黴素可引起男性乳房發育,而雄性激素會引起女性患者的男性化。
⑵年齡:兒童除對麻醉劑較成人敏感外,對一般藥物有較大的耐受性。兒童對藥物的過敏反應亦較少見。
⑶特異質反應(idiosyncrasy):即不是通過免疫機理髮生的一種對藥物的異常反應。發生原因不明。
⑷遺傳因素:如具有遺傳過敏(Atopy)體質的患者,對青黴素類藥物有發生嚴重反應的潛在危險性。
⑸過敏或變應性體質:大多數藥物反應是發生在具有一定的過敏性體質的患者。其變應性發病機理已在前面論及。
藥物過敏症狀治療措施
治療措施
(一)去除病因 停用一切可疑的致病藥物是必須首先採取的步驟,切忌在已經出現藥物反應的先兆表現時做手腳未斷然停藥的作法。
(二)支持療法 給患者以有利的條件,避免不利因素,以期順利地渡過其自限性的病程,如臥床休息、飲食富於營養,保持適宜冷暖環境,預防繼發感染等。
(三)加強排泄 酌情採用瀉劑、利尿劑,以期促進體內藥物的排出。
(四)藥物治療 需根據病情輕重採取不同措施,首推可進行口服脫敏治療如歐敏克。
藥物過敏症狀病原機理
藥物反應發生的病因機理頗為複雜,有變態反應性,亦有非變態反應性或其他特殊機制。
(一)變態反應 大多數藥疹發生與此有關。其主要依據是:①幾乎均發生藥理學所允許的用量下;②有一定的潛伏期;③患者僅對某種或某類藥物過敏,具有高度特異性;④對某種藥物已經致敏者,若再次用同樣藥物,即使微量,常導致藥疹復發;⑤套用與致敏藥物結構相近的藥物可出現交叉過敏;⑥用致敏藥物作皮試,可獲陽性結果;⑦少數藥物所致的以Ⅰ型反應為主的藥疹可作短時間脫敏;⑧抗過敏藥物,特別是皮質類固醇治療常見顯效。
化學性藥物多屬半抗原,在進入體內後必須先與組織中某些蛋白質組分作共價結合成為全抗原(半抗原-載體複合物)才開始發揮作用。藥物抗原性的強弱與其其本身的化學結構有關,一般認為高分子量的或具苯核或嘧啶核的藥物,其抗原性較強,如青黴素G及其衍生物、多聚體、長效磺胺、苯巴比妥、複方阿司匹林等所引起的藥疹就比較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