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加卜著藏式古建築群位於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瑪縣燈塔鄉東北面3公里瑪柯河北岸第二台地上。有21戶藏 式古建築組成,占地面積1.8萬平方米。這種藏式建築在瑪柯河流域較為常見,分布都較為零散,但在加卜著村卻比較集中。這些民居距今有大約300多年的歷史,由於長期的戰爭以及部落之間的爭鬥,使得班瑪境內特別是瑪柯河流域建起了大量的以居住和防禦為主的藏族民居。
建築特色
這些藏族民居建築頗具特色,它們一般都建在高的台地上或山頂上,建築材質則以石塊為主,木料為輔,石砌高牆,易守難攻,以保平安。 ,下層圈養牲畜,建築整體高約10米,屋面多為平頂,牆體石、木交錯,隙間夾雜黃土砌制而成。一層畜棚為四梁八柱。各樓層由獨木梯銜接,獨木梯由整根原木做成,一面砍平便於平穩,一面鑿出梯槽,這種梯子一方面可以隨意挪動,另一方面防止不速來客。二層主要由居室、堂屋、廚房、走廊組成,房與房之間用橫木牆體隔開,外牆留有窗戶和煙道,煙道口一般為三角形,高20厘米,寬10厘米,留於後牆。窗戶建於側牆,其形內大外小、長方形,視窗外沿高30厘米,寬20厘米,內沿高40厘米、寬30厘米,其用途有兩方面:一是採光,二是防禦。房屋外沿由柳條編制籬笆牆隔出走廊,廊寬1米,並在拐角處設有廁所。三層為經堂及庫房,外牆設有瞭望口。牆體、門窗、天棚、獨木梯均為本色,不刷油漆。
傳承價值
建造時由藏族專門的石匠修建, 由於該建築群稀少罕見,所以,在研究古代藏族群體生活習性和藏式建築工藝方面具有很高的藝術和研究價值。
走進藏族
翻過雪山,踏過草原,穿過峽谷,渡過激流,在位於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瑪縣境內、海拔超過3500米的青藏高原腹地,有一方被原始森林覆蓋的“秘境”。在這裡,坐落著中國保存最完好的藏族碉樓群落之一——班瑪藏族碉樓群。
6月的一個午後,記者來到藏族碉樓最為集中的班前村。剛進村,就見一座座碉樓面朝河谷,向陽而立,青苔滿牆,木門斑駁。
班瑪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副局長郭海民告訴記者,班瑪藏族碉樓,分為石碉、木碉、混合碉三種,其中石碉最有特色。外牆全用石片砌成,按照類似榫卯的結構,大小相扣、橫豎交錯,使牆體受力均勻,不易裂縫、傾斜。
碉堡歷史
據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專家張君奇介紹,班瑪藏族碉樓,藏語稱為“夸日”,其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800多年前,主要分布在燈塔鄉的班前、科培、格日則等村,其中僅班前村內就有碉樓近百座,大多有三百年以上的歷史。
攀上屋頂,眼前豁然開朗。河流緩緩地從山谷間流過,河底的鵝卵石清晰可見,不時有魚兒躍出水面。河對岸的大山腳下是一塊塊農田,山頂則被成片的原始森林覆蓋,在陽光照耀下,森林中霧氣升騰,甚至可以看到雲霧的陰影在地面上緩緩移動。農田間、密林中,一座座碉樓依山而建,猶如傳說中天上的穹廬。
據郭海民介紹,20世紀之前,班瑪曾經是中國西南地區重要貿易通道——茶馬古道上的重鎮之一,從其縣府所在地賽來塘到西藏的商路,歷史上曾被稱為“賽西古道”。來往的商賈,在為班瑪帶來財富的同時,也將四川、甘肅、西藏多地藏、漢、彝等民族的建築風格帶到這裡,使班瑪碉樓既博採眾長,又獨具特色。
碉堡保存
直波碉樓,位於四川省馬爾康縣松崗鄉直波村,修建於清朝乾隆年間,高43米,已經傾斜2.3米,經歷3次大地震而屹立不倒,被稱為中國版的“比薩斜塔”。2001年7月,直波碉樓被國務院認定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直波碉樓,藏語意為“峽谷口上的官寨”,分南北兩座,依山勢而建,南碉在村內,北碉在村北山脊上。兩碉相距50米左右。
直波碉樓高43米,樓外呈八角形,內呈圓形,向上收分,用石砌築。兩座碉稜角分明,牆體平整如削。八角碉樓距今已300多年,主要是戰時用來通信和防禦。
直波碉樓先後經歷了1933年的疊溪大地震、1976年的松潘大地震,還有20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而屹立不倒,已經傾斜2.3米,被稱為中國版的“比薩斜塔”。
直波碉樓形態完美,與周圍的環境協調,融入了建造者的審美觀念和精湛的技藝,具有很高的歷史、民族學及建築技術與科學價值。被確定為縣、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7月。
建築群
分布
碉樓主要分布在岷江、大渡河、雅礱江上游流域羌族、藏族等少數民族居住區。早在兩千多年前的《後漢書·西南夷列傳》中就如此記載“:冉駹夷者,……眾皆依山居止,壘石為室,高者十餘丈,為邛籠”。“邛籠”為羌語“碉樓”的音譯。“邛籠”的建設者冉駹,是古羌人的一支,秦漢時期主要生活在岷江上游一帶。到隋唐時期,碉樓建築在四川西部和藏東地區廣泛盛行。《隋書·附國傳》載:附國“近川谷,傍山險,俗好復仇,故壘石為石巢而居,以避其患。其石巢高至十餘丈,下至五六丈,每級丈余,以木隔之。其方三四步,石巢上方二三步,狀似浮圖,於下級開小門,從內上通,夜必關閉,以防盜賊。”明代顧炎武在《天下郡國利病書》中也有類似記載“:威、茂,古冉駹地,壘石為碉以居,如浮圖數重,門內以楫木上下,貨藏於上,人居其中,蓄圈於下,高至二三丈謂之雞籠,十餘丈謂之碉。”
作用
一個民族不論其最初的居住形式如何,其先民們從事構築營造活動的目的總是為了抵禦自然和外族的侵害,希望得到一個穩定的,能保護自己的居所,求得生存休憩的空間。居住在岷江、大渡河和雅礱江上游的羌族、藏族的先民也不例外。由於長期以來民族之間以及民族內部頻繁出現的冤家械鬥,除需要他們將大多數村寨建築在半山或高山易守難攻處外,還需在住房的附近建堅固而高大的碉樓,用以防禦敵患和儲存糧草。這就為碉樓的產生創造了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