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庫房及其室外通道、場地等所在區域的大門,位於藏品庫區之內。
建築設計一般規定
1.博物館應由藏品庫區、陳列區、技術及辦公用房、觀眾服務設施等部分組成。2.觀眾服務設施應包括售票處、存物處、紀念品出售處、食品小賣部、休息處、廁所等。
3.陳列室不宜布置在4層或4層以上。大、中型館內2層或2層以上的陳列室宜設定貨客兩用電梯;2層或2層以上的藏品庫房應設定載貨電梯。
4.藏品的運送通道應防止出現台階,樓地面高差處可設定不大於1∶12的坡道。珍品及對溫濕度變化較敏感的藏品不應通過露天運送
5.當藏品庫房、陳列室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潮和防水措施,配備機械通風裝置。
6.藏品庫房和陳列室內不應敷設給排水管道,在其直接上層不應設定飲水點、廁所等有可能積水的用房。
7.除特殊藏品或展品外,藏品庫房和陳列室的樓面活荷載應按4KN㎡設計。
博物館建築設計之防盜
1.藏品庫房的外窗和陳列室的地面層、二層外窗必須有可靠的安全防盜裝置。2.條藏品庫房和陳列室在外牆上的水平連續遮陽、不同標高建築相連外的高側外窗、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採光通風口等處應設安全防盜裝置。
3.條藏品庫房和陳列室周圍不應有可供攀緣入室的高大喬木、電桿、外水落管、牆板等物。藏品庫區不宜設定室外樓梯。
4.條藏品庫房總門、珍品庫房及珍品陳列室應設定安全監視系統和防盜自動報警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