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09-1984.07,大慶師範專科學校中文專業學生
1984.07-1984.10,大慶市紅崗區杏樹崗鄉黨委秘書
1984.10-1987.10,大慶市委組織部青年幹部科幹事(其間:1985.02-1985.05,黑龍江省委黨校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7.10-1990.02,大慶市委組織部調研室幹事
1990.02-1994.07,大慶市委組織部幹部管理科副科級幹事(1988.07-1991.07,哈爾濱師範大學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4.07-1995.08,大慶市委組織部經濟幹部管理科正科級幹事
1995.08-1996.04,大慶市委組織部經濟幹部管理科負責人
1996.04-1997.02,大慶市委組織部經濟幹部管理科科長
1997.02-1998.02,大慶市委組織部黨政幹部管理科科長
1998.02-2001.02,大慶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1.02-2003.06,大慶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正處級)
2003.06-2010.01,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委書記
2010.01-2015.07,大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委書記
2015.07-2017.01,大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7.01-,大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13日,大慶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薛志偉為大慶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6年7月19日至8月19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黑龍江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6年11月15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我省反饋了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1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扎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實施土地整理、灌區改造工程。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政府及有關部門以謊報濕地為既有耕地的做法,向省發改委、省農業開發辦申報以工代賑項目,在扎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施波賀崗灌區改造、中低產田改造、生態高標準農田建設(旱田改水田)等項目,造成10000多畝濕地被毀。省發改委、林業廳在灌區改造工程審批過程中把關不嚴;省農業開發辦在農業項目審批過程中把關不嚴、工作不實;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政府未經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在扎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實施土地整理項目,涉及保護區內耕地面積共約1200畝;扎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對保護區內實施違規項目監管不力。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給予杜蒙縣時任縣委書記薛志偉黨內警告、行政記過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