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43年,中共地下黨員朱邁先被派往19師工作,在師長蔣雄手下任中校政工隊長。 抗戰期間,朱邁先一直在國民黨部隊里從事抗日宣傳工作和統戰工作。
1949年6月,蔣雄從部隊轉到桂林任專員後,又舉薦朱邁先任自己的秘書。同年12月,桂林解放前夕,由於朱邁先等人的積極工作,蔣雄手下的7000餘名軍政人員起義。其後,朱邁先進入廣西軍政大學學習。1950年學習結業後,朱邁先被安排到桂林松坡中學任教,該校的董事長就是蔣雄。在同年12月的“肅反”運動中,蔣雄和朱邁先被捕,一同被押到了湖南新寧縣。1951年11月,新寧縣法院以莫須有的“匪特”罪,判處蔣雄、朱邁先死刑,並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