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蔣超,字其升,號逸塵,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正月出生,大田縣廣平鎮五峰村人。歷任中、國小教員、大田縣民團廣平分團團總、大田縣保全大隊長、國民黨大田縣監察委員、廣平區分部書記、大田縣參議長、福建省參議員等職。
個人經歷
民國7年,蔣超與鄭春龍等人發起籌款買槍,組建大田縣民團廣平分團,擔任分團團總。
民國15年他與施同寅、林維邦等人倡辦全縣第一所中學——大田縣初級中學(現大田一中前身),招聘本地和外地教師任教,解決了上中學不出縣,促進大田教育事業的發展。
民國17年,大田民團奉命改屬尤溪盧興邦部,盧委蔣超為旅長,由於利益衝突,他不就任,於同年冬離家浪遊上海、南京、北平等地,經人介紹進入北大旁聽,認識了愛國志士蔡公時遺孀和教育家陶行知,深受其民主思想的影響。民國22年,回鄉創辦萬厚國小,組織大田陶行知生活教育社,推行陶行知的“全民教育”、“教育救國”和“鄉村師範”的主張。同時提倡解除女子纏腳,嚴禁賭博和抽鴉片。
民國27年,蔣超在中共大田地下黨的啟發下,支持印刷《田民呼聲》5期,揭露大田縣長廖基貪贓枉法的罪行,迫使福建省當局把廖基調離大田。民國29年,蔣超倡議大田機關團體把公共紀念日列入抗日救國內容,以喚起民眾抗日救國的熱情。
民國32年4月,省保全處成立“大田縣特種會報”剿共組織,蔣超被聘為調查員,參加剿共行列。
民國38年7月,尤溪縣解放後,蔣超即派人前往,找到進駐尤溪縣城的南平軍分區司令員林志群,表示願意棄暗投明,並按林志群的指示,將其武裝編入均溪游擊大隊二連,參加解放大田,並將自己一把護身短槍交給游擊隊。
蔣超於1951年7月被鎮壓。1987年,根據起義投誠政策,按“既往不咎”給予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