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肇周

經歷民國20年(1931)春,他調任陸軍第六十三師特別黨部特派員。 民國22~24年(1933~1935),蔣肇周任第四路軍指揮部黨政專員、湖南省軍事訓練委員會主任兼集訓總隊副總隊長。 民國33年(1944),他調任第九戰區司令長官政治部副主任。

基本信息

簡介

蔣肇周(1897~1984),名元昌,字祖文,湖南永州祁陽大忠橋區上馬鄉人,清宣統元年(1909)就讀於祁陽縣立高小,畢業後在家攻讀經史。民國7年(1918)秋,他考入湖南省立甲種農業專校,此後,肄業於國立中山大學,畢業於黃埔軍校第三期,不久加入國民黨;受訓期間,參加過虎門守衛戰和東征,組織才能初露頭角。北伐戰爭期間,他主要從事軍隊政治宣傳鼓動工作,對蔣介石所提出的“三分軍事、七分政治”深領其意,常利用間隙向戰士講解作戰的目的,以及所進行的戰爭與“三民主義”的關係,提高軍隊戰鬥力。

經歷

民國20年(1931)春,他調任陸軍第六十三師特別黨部特派員。該師屬湖南招撫收編部隊,人員複雜,經過他為期兩年的訓練,成為一支較有紀律的部隊。民國22~24年(1933~1935),蔣肇周任第四路軍指揮部黨政專員、湖南省軍事訓練委員會主任兼集訓總隊副總隊長。為搞好國民軍事訓練,他熟背蔣介石關於國民總動員的所有講話,並寫出40萬字的宣傳材料。在對全省高中、大專學生和省會各機關科長以上公務人員集訓時,他要求甚嚴,參加集訓的人員如沒有達到他的要求,都將受到嚴厲處罰。為此,蔣介石巡湘時特意召見他,並給予嘉勉。抗日戰爭爆發後,他歷任第九戰區政治部副主任、永嘉管區司令、保全旅旅長、岳陽警備司令、湘北游擊指揮官;1940年4月,任湖南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全司令,率部參加三次長沙會戰,主張堅持抗戰,反對投降,曾撰文痛斥汪精衛的賣國罪行。民國33年(1944),他調任第九戰區司令長官政治部副主任。祁陽淪陷後,他與蔣伏生等組織祁東自衛區指揮部,任祁南指揮所主任;1947年11月,被授陸軍少將軍銜;1948年當選為立法院立法委員,1949年任中國國民黨湖南省黨部委員兼書記長、常務特派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他舉家隨白崇禧部隊入台,1984年8月病逝於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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