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武漢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原局長、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7年4月13日,據武漢市紀委訊息:武漢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原局長、黨委書記蔣大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處理
2017年7月14日,據武漢市紀委訊息:武漢市紀委將武漢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蔣大力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審查
2017年7月17日,據湖北省紀委網站訊息,經武漢市委批准,武漢市紀委對武漢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蔣大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蔣大力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長期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進行經商營利活動,大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長期組織並參與自發成立的宗親會活動;在購房中侵犯民眾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毫無道德底線,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大搞錢色交易,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巨額拆遷補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等犯罪。
蔣大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政治信仰、經濟上貪婪、道德上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涉嫌受賄等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武漢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武漢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蔣大力開除黨籍處分,並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7年8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武漢市公安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蔣大力(副局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