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勤[河南省洛陽市園林局原局長]

蔣勤[河南省洛陽市園林局原局長]

蔣勤,曾任河南省洛陽市園林局局長、黨組書記、黨組成員。 2017年11月23日洛陽市紀委對洛陽市人防辦原黨組書記、主任(市園林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蔣勤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8.10--1982.08 南京林產工業學院林業專業學生
1982.08--1984.03 河南林縣農技校教師
1984.03--1993.01 洛陽市牡丹研究所科員、副所長、所長、工程師
1993.01--1993.07 洛陽市綠化隊隊長
1993.07--1997.12 洛陽市綠化工程管理處處長、高級工程師
1997.12--2007.09洛陽市園林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期間:1998.09-2000.09河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生)
2007.09--2017.06河南省洛陽市園林局局長、黨組書記、黨組成員

涉嫌違紀

2017年8月27日,據洛陽市紀委訊息:洛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洛陽市民防局)主任(局長)、黨組書記(原洛陽市園林局局長、黨組書記)蔣勤(正處級)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審查

2017年11月23日據洛陽市紀委訊息:日前,經洛陽市委批准,洛陽市紀委對洛陽市人防辦原黨組書記、主任(市園林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蔣勤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蔣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蔣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洛陽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洛陽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蔣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洛陽市紀委)

任免信息

2017年6月28日,洛陽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免去:蔣勤河南省洛陽市園林局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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