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槐庭

蔡槐庭,名承植,湖廣攸縣人。性孤迥,淡於聲利。年二十餘,長齋奉佛,嘗誦三千佛名,日記一名,至三年乃卒業,遂終身不忘。—《居士傳》 蔡槐庭,明嘉靖丁己年(1557年)二月初五出生在湖南省攸縣淥田鎮的一個科舉世家,萬曆庚辰(1580)進士,癸末(1583)殿試名列二甲。他是淥田蔡民第九世孫。歷任嘉興知府,戶部郎中等,官至太僕寺卿(從三品),在萬曆戊戍公曆(1598年)十一任南京太僕寺時,曾在皇上身邊掌管宮庭重權。(可見蔡道華《蔡槐庭外傳》)他為官數十年,素性淡泊,廉潔奉公,持身省約,愛民、惜民,為民辦實事。

基本信息

生平簡介

攸縣誌記:“公素性淡泊,持身儉約,為官數十年,情同寒素,任嘉興知府時,以清廉化俗,使得豪強奢侈的生活和行為有所收斂,當時人稱清廉第一。任戶部郎中時,總理甘涸鎮等地糧儲,清屯政,調邊響,理鹽法,頗有成效。所管官吏,也不敢驕縱枉法,時人稱他為‘四君子’之一。”

據傳任廣州擦察司付使時,秉公執法,懲惡揚善。有一次在江西暗訪,查得一朝廷高官之子橫行鄉里,草菅人命。查實後就地正法,使其父親沒有迴旋餘地,因而得罪了這個高官,逐告病回鄉避禍。這位京城的高官果然報復,誣告蔡槐庭在家鄉“招兵買馬,企圖謀反。”皇上派人到他家一查,蔡槐庭素餐布衣在家坐禪念佛,並無謀反形跡,皇帝聞報之後,不但免其“先斬後奏”之罪,反而封他有“先斬後奏”之權。

愛民事跡

攸縣東鄉四鄉鎮(黃豐橋鎮、柏市鎮、漕泊鄉、巒山鎮)是高山峻岭的山區,盛產煤、鐵礦、木材、楠竹“四寶”。當年身為大仆卿的蔡槐庭奉皇上意旨巡視南方四省回到了故土——攸縣。回鄉後去攸縣東鄉考察,時值盛夏,蔡槐庭帶著兩個隨從與四個轎夫一路東行,漸漸入山。山間路窄而陡峭。轎夫汗流浹背地喘著粗氣,抬著轎一步一個腳印,使勁往山上爬。蔡槐庭心不忍,只好下轎行走。中午時分,大家口渴、肚飢,筋疲力盡,山中又沒有人家,蔡槐庭叫大家就地歇一歇。

蔡槐庭剛想坐下來與轎夫們攀談,忽聽得不遠處傳來歌謠:“高山流水響叮噹,我挑煤炭下山崗,有朝一日亭中坐,茶水相伴好歇涼,不知何日神仙到,為我挑夫解悶良”。歌聲落時,人正好與蔡槐庭相遇。蔡槐庭叫挑夫坐下歇歇。問:“何許人也”?答曰:“西鄉人”。“挑煤幾何”?“五年有餘”。“此地叫什麼地名” ?答曰:“名叫懸崖坡 ,上十八里,下十八里無人家,山高路陡真難行啊,天熱無地方找水喝,下雨無地方躲避,讓人多難受”。挑煤人像談家常一樣不受拘束地攀談起來。蔡槐庭問:“剛才的歌謠是你自己編的”?答曰:“順口溜,心理是這么想就順意溜出來了”。蔡槐庭笑笑。又問:“你盼望在此建個歇涼亭嗎?”桃煤的答:“難啊,我們挑煤人命苦,除非神仙下凡”。蔡槐庭說:“地方官為民辦實事,在此建個亭有何難?方便行人嘛?”

兩個月以後,這個山嶺上果然建了一座歇涼亭。亭內的牆壁上寫了首詩,曰:“茫茫峻岭路延伸,重重山巒溪水鳴,腳肩相挨盤山路,直入雲霄無蹤影。峭壁懸崖霧鎖巔,狼啼虎嘯隱約聞。踏破黃豐又鳳嶺,巒山腳下又乘船,沿途美景不勝收,定叫槐庭再相聞。”這位挑夫看後,在牆壁上添了一句話:神仙就是蔡槐庭。

自此以後,在攸縣境內,十里以內建個亭,五里以內豎塊碑。這就是攸縣流傳民間的“十里一亭,五里一碑”的起源,解放後攸縣許多地方還保存著涼亭和路碑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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