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
2000年以前,任番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2000年初-2008年12月,任番禺區城管執法分局局長、黨總支書記;
2008年12月-2011年5月,任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局長;
2011年5月至今,任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機構設定”中列出分工是:蔡彬協助局長管理全面工作,兼管組織人事科,協助局長管理裝備財務科。他具體負責局的裝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以及相關財務工作、黨務、組織人事、宣傳教育、廉政建設及監督、接受民眾檢舉投訴等工作。
涉及事件
事件曝光
2012年10月9日,有網友爆料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 家庭成員名下,擁有21處房產,網帖內還列明地址、面積、產權人等詳細資訊,引起網民紛紛猜測。隨後事件持續發酵,廣州市番禺區紀檢部門介入調查後確認,蔡彬及其妻兒名下擁有多處房產的情況屬實,而且蔡彬對其家庭名下房產存在瞞報等違規行為。
10月22日,廣州市紀委召開新聞發布會進一步通報事件。據通報,初步查明,蔡彬在擔任番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番禺區城管綜合執法分局局長、政委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等重大違紀行為。對蔡彬進行立案調查,並且實施雙規措施。
介入核查
針對網友發布的訊息,番禺區紀委迅速成立調查組介入核查,分了三個組,一組在番禺區核查其房產情況,一組去南沙區核查,第三組從番禺區委組織部核查蔡彬向組織申報的房產情況。事發第二天,基本就查清了,與網友披露的訊息基本相符,經查實的蔡彬房產數量與他向組織申報的數量相差懸殊。
蔡彬為廣州市正處級官員,工資待遇約每月1萬元人民幣。其妻時麗英現已退休,曾任番禺區工商聯辦公室主任、秘書長。根據級別,其工資待遇低於蔡彬。
中共廣州番禺區紀委副書記郭軒宇18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蔡彬停職後正在接受組織的進一步調查,番禺區紀委已約談了當事人,如發現其有違紀問題,則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手軟。
郭軒宇表示,番禺區紀委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對此事進行調查,將儘快給關心此事的民眾一個答覆,如果涉及到違紀問題,將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及時公布結果。
雙規處理
2012年10月22日,廣州市紀委介紹,番禺區接到情況後成立特偵組進行調查,現已初步查明,蔡彬擔任公安分局副局長,番禺區城管綜合執法分局局長、政委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等重大違紀問題。番禺區紀委已經對蔡彬進行立案調查,並且實施雙規措施,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此外,紀檢部門已查明,蔡彬實際擁有22套房產,兒子已加入澳大利亞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件進展
“房叔”事件有了最新進展。2012年11月13日下午,廣州番禺區區長樓旭逵透露,番禺區城管原分局政委蔡彬涉嫌受賄一事,目前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式。
2013年9月12日上午,廣州“房叔”案一審宣判,“房叔”蔡彬因受賄罪被判刑11年半,罰款60萬元,沒收非法所得275萬元。房叔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六個月,被告暫未決定抗訴。
拒絕公開工資
針對公民對廣州“房叔”工資信息的公開申請,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稱,該申請不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的告知書,其中稱:“您提出的公開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2011年的工資總和以及各項目(包含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具體金額的申請不屬於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告知書還表示,如果不服本答覆,可以在收到告知書60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3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房產
根據網貼提供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顯示,蔡彬及其家庭成員共有21套房產,其中,18套位於番禺區,3套位於南沙區。面積最大的是位於番禺區沙灣鎮龍岐村西環路東側(A2廠房),達3405.3平方米,21套房產總共7203.33平方米,除去已經註銷的1套,也有6764.23平方米。
根據搜房網、廣州國土局等渠道發布的信息估算,7203.33平方米的房產中,除番禺區沙灣鎮龍岐村西環路東側兩處4258.3平方米的廠房外,其他房產市價約4千萬元。
《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顯示,業主為蔡彬的只有1套,是位於番禺區石基鎮富怡路羅家村段鑫潤花園56座2梯1802房,面積240.42平方米,估計市價為200萬元,這套房子屬蔡彬與時麗珍共有。此外,業主為蔡X培的房產有3套,業主單獨為時麗珍的房產達13套,剩餘的幾套則是時麗珍與其他人共有。
生於1956年的蔡彬與時麗珍是夫婦,蔡彬是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而時麗珍已經退休,退休前曾是番禺區工商聯辦公室主任、秘書長。
有媒體曾採訪蔡彬,他說,時麗珍與蔡X培確是其家人。對於名下有21套房產一事,他說,“肯定不是屬實的啦,如果真有那么多,我肯定很高興”。問及其中17套房產均帶有妻子時麗珍的名字,是否妻子“很有經濟實力”時,蔡彬以“不跟你說這個事”匆匆掛掉電話。
蔡彬名下有2套單獨房產
一套“註銷”一套“健在”
據網貼公布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顯示,作為公職人員身份的蔡彬只在其中出現了一次,即與妻子時麗珍共有鑫潤花園56座2梯1802房,面積是240.42平方米。
蔡彬個人名下還有2套房產,其中1套已發生變更,狀態為“註銷”,另1套屬其名下獨有。其中,位於番禺怡樂園7街1座之一601房一套“非居住”性質的房產(136平方米)已經註銷,據業內人士稱,這套房產可能是已經賣了,反正該房已經不屬蔡彬所有。此外,蔡彬還有一套165平方米的房產記錄在案,位於番禺區市橋東興泰路興泰大街18號東方花園又一居4號樓201房,同時該花園還有其妻時麗珍名下一個15.8平方米的車位。據悉,該樓盤建於2003年,均價在1萬元/平方米左右。
昨晚6時許,記者走訪該樓盤所見,201房間內沒有開燈,陽台上的兩盆植物已經出現枯萎。從防盜門按該房間的門牌號無人應答,房間大門緊鎖,門上僅懸掛了一個中國結,南都記者敲門許久,無人應門。據鄰居稱,這家人並不經常來住,印象不深。
總體而言,除去已註銷的房產,蔡彬及其妻子時麗珍、兒子蔡X培名下共有21套房產,面積總共是6929.63平方米,除去廠房,估計房產價值3800萬。
對於蔡彬夫婦在番禺購置多處房產,來源合法與否備受網友質疑。一名熟悉公安系統的媒體記者在其微博上表示,“早些年番禺樓房便宜,洛溪新城房才900多一平方;早些年番禺公安、城管待遇極好。早些年許多番禺區人都有買房買鋪”。
事件反思
廣州將吸取事件教訓,加大監督力度
針對“房叔”事件,梅河清表示,廣州將深刻吸取教訓,擬在南沙區部署試點非市管幹部“家庭財產申報”工作,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力度。
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說,鑒於社會公眾對領導幹部家庭財產申報工作日益關注,廣州市根據中央和廣東省有關檔案精神,認真組織了全市縣處級副職以上幹部進行個人重要事項報告,申報範圍由最初的工資、福利、勞務以及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擴大到各類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同時,申報人也由領導本人擴大到領導幹部及其配偶、子女等。此外,在2009年7月,廣州市紀委就正式啟用自行研發的黨風廉政建設信息管理系統,市管幹部可以通過分布在全市的80多個填報點遠程填報。
但梅河清承認,儘管廣州在市管幹部報告個人信息方面率先走上了信息化的軌道,但還面臨著不少實際問題,距離實現非市管幹部“家庭財產申報”的目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有很多工作要做。另外,領導幹部財產申報仍然屬於內部申報,尚無具體的應對措施。
梅河清還透露,廣州市正在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信息管理系統,將與工商、稅務、房管等各部門相關資料聯網進行比對,全面掌握準確可靠的信息,確保核查真實性,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力度。
完善制度與公眾監督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教授喬新生介紹說,2010年5月,《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頒布,它涉及全國100多萬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要求他們定期報告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以及收入、房產、投資等情況。
該規定將收入申報制度與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合併,並相應修改了報告主體的範圍;進一步完善了報告程式,明確了查閱和調查核實報告材料的條件、主體和審批程式。
喬新生認為,通過發生的這些個案可以看出,在我國預防腐敗工作的制度建設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因此,他建議,一是推行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二是重視民眾監督。只有將體制內部的官員財產監督制度與體制外的公眾監督結合起來,才能起到防腐拒變的良好效果。單靠任何一方面,都無法完全發揮反腐倡廉工作的現實作用。
可以說,這次“房叔”和“表叔”事件,也是民眾“公開審計”的結果。民眾根據自己的“審計”情況,為反腐工作提供了線索和支撐。因此,應該意識到,我國的預防腐敗工作擁有大量的社會資源和民眾資源可利用,這些豐富的資源應該被納入到預防腐敗工作中來,成為一種手段,一種制度。這樣做,實際上也能夠在真正意義上保護我們的黨員領導幹部,同時為預防腐敗工作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