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根據《蒼南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總體規劃》編制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二)制定農業開發區相應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保證開發區內的投資建設的高效健康發展;
(三)審批或審核備案開發區內農業投資項目,負責開發區投資和對外經濟技術協作合作及對台貿易合作;
(四)負責開發區的財政收支、政策處理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組織制訂開發區農業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組織農業企業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工作;
(六)依法受委託或協助負責開發區內規劃、土地、市政工程建設、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方面的管理監察工作;
(七)協調管理有關職能部門設在開發區的分支機構及派駐人員;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浙江省蒼南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內設2個職能科室。(一) 辦公室
負責開發區管委會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管委會年度工作計畫、目標責任制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制訂、考核;負責開發區管委會內部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協助經濟發展科等辦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報導和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協助開發區內規劃、建設、土地、市政工程建設、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方面的管理監察工作。
(二)經濟發展科
負責開發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及報批工作;負責編制和制定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及組織實施;負責編制開發區企業落戶標準;負責組織開發區農業企業項目評審、驗收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對外宣傳工作和進區企業前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