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縣交通局的職責。
(二)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布局,促進道路、水路等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科學、有效銜接,切實形成便捷、暢通、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三)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促進城鄉公共運輸服務均等化。
(四)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公路運輸管理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5項交通規費的稽徵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交通運輸發展和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物流行業發展政策、制度和價格。
(二)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負責全縣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及相關業務、城市公共運輸、汽車租賃、搬運裝卸、機動車檢測和維修、運輸技術規範、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引導運輸結構的最佳化;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和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路政、運政的監督管理。
(三)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指導、監督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岸線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系統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及內保工作;依法承擔船舶、海上設施和船用產品的法定檢驗工作;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五)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技術進步,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六)指導交通建設融資平台和融資機制的建設;指導公路通行費、水路交通規費的稽徵,負責公路通行費、水路交通規費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經濟技術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負責交通戰備保障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局重要事項的督辦,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秘、建議提案、政務公開、信息、保密、檔案、信訪、宣傳、會務、信息化建設、目標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起草局重要報告、領導講話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所屬企業和行業社團組織管理。
(二)政工科。負責全局黨組織建設和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管理和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計畫生育、出國政審報批等工作;協助局領導抓好乾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三)政策法規科。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體制改革和法制工作;負責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應訴、調解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和技術改造計畫;組織實施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管理交通運輸科技情報、計量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節能減排、設備管理和物資管理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監督管理水路運輸規費、公路通行費徵收,指導交通建設融資平台和融資機制的建設;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和運輸量統計;組織編制全縣交通運輸資金年度預算;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及其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和所屬單位經費使用的監督和內部審計;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與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楊德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