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勒條約

蒙特勒條約於1936年7月20日蘇、英、法、土、保、希、羅、南、日,奧等十國在瑞士蒙特勒簽訂,義大利於1938年加入,是一哥關於進出黑海制度的條約。

即<<關於(黑海海峽制度的公約>>.1936年7月20日蘇,英,法,土,保,希,羅,南,日,奧等十國在瑞士蒙特勒簽訂.義大利於1938年加入.主要內容:各國商船在平時和戰時可以自由通過海峽,但戰時土耳其有權禁止與它作戰的國家的商船通過;在平時,非黑海國家的軍艦駛入黑海的總噸數不得超過3萬噸,黑海國家不在此限;在戰時;如土耳其中立,交戰國軍艦不得通過,如土耳其參戰,允許通過與否有土決定.公約還決定以本公約代替1923年7月24日在洛桑簽訂的關於海峽制度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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