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中關係

雙邊政治關係

蒙古是最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之一。1960年雙方簽訂《中蒙友好互助條約》。1962年簽訂《 邊界條約》。60年代中後期,兩國關係經歷了曲折。70年代,兩國恢復互派大使。80年代,兩國關係逐步改善。1989年兩國關係和兩國執政黨-中國共產黨蒙古人民革命黨相互關係實現正常化。此後,兩國友好交流與合作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軍事等各個領域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1990年中蒙雙方發表聯合公報,1994年修訂《中蒙友好互助條約》,並在此基礎上籤訂《中蒙友好合作關係條約》。雙方確認, 兩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加強和發展友好合作關係。

雙邊經貿合作

1951年中蒙兩國建立貿易關係。1989年兩國政府成立了經濟、貿易和科技合作委員會,迄今已舉行十 次會議。1991年兩國政府簽訂了新的貿易協定,以現匯貿易取代了政府間記帳貿易。同年,兩國政府簽署投資保護協定。據中國海關統計,2007年,中蒙貿易總額約為20.3億美元,其中,中方出口額約為6.8億 美元,進口額約為13.5億美元。2008年,兩國政府簽署《中蒙經貿合作中期發展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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