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1960年畢業於天津師範大學。曾任天津河西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總支書記,中國檢察官協會會員。1984年任職以來,一直從事刑事檢察工作。工作之餘潛心研究和總結檢察工作的理論與實踐。所在單位多次受到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表彰。
作品
在《人民檢察》、《企業與法》、《求知》、《天津政法》、《人與法》、《天津日報》、《天津法制報》等省級以上報刊發表文章80餘篇。其中《以法彰德-談檢察機關如何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加強法律監督與依法治國》兩篇文章發表後,收到全國各地多家"叢書"、"文庫"、"文獻"編輯部的入選通知書;《檢察機關在執法中為經濟建設服務的理論與實踐》一文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司法理論實務·檢察卷》。此外,還結合司法實踐,應邀多次到大學、中學、機關、事業單位以案講法宣傳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