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占領:1887年12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行使主權:1999年12月20日
葡萄牙人最初限定只能居住在澳門南方,由果亞親王管轄,1623年,葡萄牙政府委任馬士加路也為首任澳門總督。1640年當葡萄牙擺脫西班牙統治後,因澳門未曾投降於西班牙,於是被授“天主聖名之城”(Cidade do Nome de Deus)的稱號。
澳門歷史上以中西文化交流馳名於世,明末清初的“西學東漸”中在地區上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亦曾在世界經濟的運轉中發揮重大作用。
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後,1844年9月20日,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宣布澳門為自由港;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中國交澳門地租及占領關閘。1851年,葡萄牙占領氹仔。1863年,侵占塔石、沙岡、新橋、沙梨頭和石塘街。1864年,再占領路環。1879年,占領龍田村。1883年,葡國占領望廈、荔枝灣、石澳及青洲。1887年,葡萄牙政府和清政府先後簽訂《中葡會議草約》和《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規定“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區治理它處無異”。1896年,葡萄牙企圖再占領附近的大小橫琴島,但未成功。1908年,葡萄牙要求展界,並劃定澳門的界址。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葡萄牙屬中立國以及大量日僑居於巴西,所以沒有被日本占領。1955年,葡萄牙頒布了《澳門海外省組織法》。1961年,葡萄牙海外部確定澳門為旅遊區,特準設賭。同年11月澳門政府頒布《承投賭博娛樂章程》。在1974年澳門首條陸路連線工具──澳氹大橋落成啟用前,民間或運輸往來兩離島和灣仔皆用船隻,曾有航班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