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逢陽

葉逢陽

葉逢陽,字子泰,松谿縣城關人,明正德十六年(1512)進士。初任平陽縣令,嘉靖初改任廣信府同知,後升郎中,為官清正屢遭拘陷。因舊傷發作請假返鄉,後死於家中。

基本信息

簡介

葉逢陽,字子泰,松谿縣城關人,明正德十六年(1512)進士。初任平陽縣令,嘉靖初改任廣信府同知,後升郎中,為官清正屢遭拘陷。他任南京戶部員外郎時,又因事得罪權貴被貶謫,先後任東平州知州和太平府同知。後因舊傷發作請假返鄉,不久死於家中。

生平

松谿縣松谿縣
嘉靖皇帝尊奉道教,大興土木建上清宮道觀和致一真人邵元節住宅。將沒收叛王宸濠的產業變賣,得銀數十萬兩充作修建費,派葉逢陽主持修建,又派一內臣監督。竣工後內臣因逢陽反對他侵吞剩餘六萬兩銀,而懷恨在心,捏造罪名誣陷逢陽,並將他責打下獄,後邵元節為之上疏辯白,才得解脫。此後,他任南京戶部員外郎時,又因事得罪權貴被貶謫,先後任東平州知州和太平府同知。後因舊傷發作請假返鄉,不久死於家中。

著作

葉逢陽詩文有盛名,嘉靖五年(1526)為悼念好友范璉在京應考病逝,寫了《范璉傳》,痛惜一代英才殞落,情意親切。嘉靖十五年重陽日,湛盧山麓的湛盧書院重建落成,他應縣令黃金之邀,與同僚七人一同登山,欣然寫了《復湛盧書院》一文,闡述書院之設,不僅是授生徒讀經書、寫詩文之所,更籍以提倡朱子“尊師、取友、明經、體道”之說,使湛盧書院與白鹿書院同享盛譽,為後人瞻仰。族人因逢陽的兒子葉子詩,以國子監任廣西岑溪知縣,父葉宗本,封贈奉直大夫南京戶部員外郎,在城關南街建“父子大夫”牌坊以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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