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經歷
1913年葉入本鄉私塾讀書,1916年進入縣立高小,1919年考入湖南省立甲種農業學校,1921年入長沙私立青年中學,1926年考入國立北京法政大學,同年加入國民黨。
主要貢獻
1927年,葉國素休學回到長沙,馬日事變後在長沙市晴佳巷35號掩護了被通緝的中共黨員袁任遠、黎復青、莫祖煦等,與其父一道營救了被捕的中共黨員黃鰲、陳采夫。中共湖南青年團團長史訓川的弟弟史訓洲參加暴動被捕,亦由葉營救出獄。1928年8月,葉國素任澧縣國民黨指委會指導委員,時值澧縣津市商團主任捕捉進步青年詹蒼雲等18名,準備槍決。葉國素得知訊息後,立即密電時任省執法處處長的父親,要求將詹蒼雲等押送長沙,後經審判後全部釋放。1930年,葉進入國立北平大學法學院政治系學習,其間,國民黨中統特務和北平市憲兵三團經多次布控,準備將中共北平市委畢家炎、莫祖煦、何汝霖、張宏經等一網打盡,葉利用國民黨員的身份探知訊息後,及時通知畢家炎等成功逃脫。
1933年10月,葉國素任國民黨第二十八軍秘書處少校科員,1937年入留日學生訓練班受訓,翌年在武昌集體加入“三青團”,任“三青團”中央團部籌備處服務員,1939年春回到長沙任長沙區團部籌備處宣傳科科長。同年夏,葉進入重慶中央訓練團黨政班第二期學習,1940年1月後歷任國民黨湖南省黨部組織科、訓練科科長,1943年當選為湖南省教育會理事,1946年8月當選為國民黨湖南黨部執行委員。其間,葉在長沙家中掩護中共黨員徐某、莫祖煦、莫育等從事地下活動,成功營救了在臨澧從事地下活動被捕的中共黨員蔣宗策。1947年4月,林伯渠的侄孫女林明芷在武漢從事地下活動時被捕,葉國素通過在最高法院任職的同學刑事庭庭長張孚甲從中周旋, 1948年5月林被無條件釋放。
1947年,葉國素當選國民代表大會代表,1948年當選為湖南省參議會參議員、湖南省政府參事。當時軍統特務蔣鵬翥、中統特務陳士芬等30多名參議員提議“通電全國支持蔣委員長戡亂到底”,葉國素當場堅決反對,受到唐伯球等的稱讚,湖南《中央日報》對此事進行了登載。同年葉加入民革組織,任訓練委員。1949年4月,葉受民革委派赴廣州收集情報,湖南和平解放後,由於交通斷絕,葉準備繞經重慶回長沙。到重慶後,葉與解放軍二野江南辦事處地下工作人員楊銘鈞取得了聯繫,協助楊做策反和保護工廠等工作。葉成功策反時任重慶兵工廠技術處處長的同鄉關席珍參與保護工廠活動,並將造好的手槍和部分步槍共三萬多支拆散儲藏。
1950年7月,葉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