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傳友

萬傳友

萬傳友,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湖南澧縣人,1983年07月參加工作,1988年10月入黨,大學學歷,學士學位,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曾任湖南省司法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5年10月22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9年09月—1983年07月在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1983年07月—1985年09月任湖南省第三監獄幹部

1985年09月—1988年12月任湖南省勞改局獄政處幹部

1988年12月—1990年06月任湖南省勞改局獄政處副科級幹部

1990年06月—1991年12月任湖南省勞改局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

1991年12月—1995年08月任湖南省勞改局辦公室綜合科科長

1995年08月—1999年01月任湖南省勞改局(省監獄管理局)辦公室副主任(其中1996年03月—1997年12月在懷化地區沅陵縣掛職副縣長)

1999年01月—2000年11月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2000年11月—2007年08月任湖南省司法廳法制宣傳處處長

2007年08月—2015年01月任湖南省司法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14年10月,湖南省紀委對省司法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萬傳友涉嫌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立案偵查

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衡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貪污、私分國有資產罪對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萬傳友立案偵查。

依法雙開

2015年10月22日,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湖南省司法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萬傳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萬傳友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以發放福利費的名義將國有資產私分給個人,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以發放福利費的名義將國有資產私分給個人等問題涉嫌犯罪。

萬傳友身為湖南省司法廳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本應帶頭遵紀守法,卻理想信念喪失,法紀觀念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執法犯法,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萬傳友開除黨籍處分;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對萬傳友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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