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全局現有民警1056人,下轄治安、刑偵、交警、經偵、看守所5個直屬機構,萊城、鋼城、開發區、雪野旅遊區4個分局,共30個派出所;局機關內設指揮中心、人事處、警衛處等18個職能處室。
近年來,萊蕪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全省最安全城市、建民眾最滿意隊伍”為目標,以整頓隊伍、提高素質、改進作風為先導,以平安萊蕪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為主線,以解決領導關心、民眾關注的“民生”問題為重點,堅持內部抓整頓,外部抓整治,鐵腕抓打防,傾心抓服務,認真抓住重點問題,全力突破難點問題,著力解決熱點問題,使我市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發生了深刻變化,在新的起點上實現了新的發展,展示了新的面貌,開創了新的局面。2009年,在全省市級公安機關綜合考評中,我局綜合考評成績在繼2007年度全省第六名、2008年度全省第五名的基礎上,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績,並連續三年獲得“全省市級優秀公安局”榮譽稱號,人民民眾對全市公安機關的滿意率為94.06%,連續兩年保持在全省較高水平。
目前,全局公安民警正在局黨委的率領下,以奮發有為、真抓實幹的精神狀態,牢牢把握“十二五”時期發展的主題、目標和重大舉措,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全員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為抓手,緊緊圍繞全市轉方式、調結構大局,按照“科學化管理、規範化執法、標準化運作”的要求,本著“深化、鞏固、提高”的原則,深入推進“三項建設”和“三基工程”,整體落實“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全面改進和加強新形勢下的民眾工作,大力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和公安隊伍戰鬥力,努力保持和維護全市社會的持續穩定,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主要職責
公安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區委、區政府、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指導全區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區公安工作情況和有關信息,綜合分析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三)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察,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等的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
(四)主管全區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查和禁毒、緝毒等工作。
(五)指導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負責經濟民警隊伍的管理。
(六)主管並指導全區公安機關的安全防範工作,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七)組織實施對來本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對全區公安機關警衛業務的指導。
(八)主管全區出入境工作。
(九)主管全區城鄉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等,負責本區 轄區國道和省道的交通管理工作。
(十)主管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內河水上治安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三)組織實施全區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全區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負責全區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四)負責對全區的國際網際網路、計算機專用安全產品、重要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申辦網咖等的管理,依法查處涉及計算機系統的違法犯罪案件。
(十五)管理全區公安機關經費、通訊、裝備、被裝等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等工作。
(十七)分析隊伍狀況,研究制訂全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警務督察;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查處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汶源大街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