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菲羅.范斯沃斯於1906年8月19日出生在美國西部猶他州的克里克印第安部落附近,他所住的房子在他剛出生幾年裡還沒有電,但菲羅看了有關電方面的書。當他家搬到了愛達荷州的新家時,他特別高興,因為那裡有電了。他很快就開始用電做實驗,他在12歲時就自己造了一台發動機,隨後他為家裡造了第一台電動洗衣機。菲羅.范斯沃斯在他家農場附近的一所很小的學校上學,他在學校表現得很好,他請他的老師在科學方面給予他特殊的幫助,這位老師開始幫助菲羅學習大量的科學知識,這些科學知識對於絕大多數小學生來說是不明白的。
有一天晚上,菲羅看到雜誌上有一篇文章,這文章講的是在空氣中傳送圖像和聲音的想法。任何人利用某一種設備就能收到這種電子信息,然後就能觀看這些圖像。該文章說,世界上一些最偉大的科學家正在為此想法而努力工作,這些科學家正在利用特殊的機械試圖製造一種能夠傳送圖像的裝置。這篇文章引起了菲羅的思考。
14歲的菲羅確認這些著名的科學家的做法是錯誤的,他認為這樣的機械是不可能運轉的,這種機械的運轉速度永遠不可能快到能夠清晰地捕捉和重現通過空中傳播的電子信號。菲羅認為這樣的裝置必須是電子的,而非機械的。菲羅知道這樣的電子裝置的傳送速度必須是非常快的。他所必須做的一切就是如何開發這樣的電子裝置。很快,菲羅就產生了一個研製接收器的想法:在一個容器中捕捉光線,再用一條電線將光傳送過去,菲羅將這稱之為“瓶里的光”。 幾天后,菲羅對他的老師談到一種能夠捕捉圖象的裝置。他擬定了一個計畫,並將這個計畫交給他的老師。菲羅擬定的計畫似乎很簡單,但這依然清楚傳達了這樣一個信息:需要研製一台電視機。
過程
事實上,如今所有的電視機仍然沿用菲羅早期的創意。菲羅的老師是賈斯廷·杜爾曼。許多年後,菲羅說,杜爾曼先生引導他去想像,為他開啟了科學的大門。 菲羅·范斯沃斯在他研製電視系統前,必須先解決幾個問題。一個問題就是他只有14歲,他知道沒有人會聽一個小孩的。事實上,專家們說,在當時,世界上可能只有十來位科學家能夠明白他的想法。另一個問題是他沒有錢來實現他的這個想法。他要研製電視系統的想法不得不再等等。在兩年制的高中畢業後,菲羅進入猶他州的楊百翰大學學習,但他並沒有完成大學的學業,在他父親去逝後,他不得不離開學校。菲羅沒有放棄研製電視機的想法。幾年後他搬到加州的舊金山,他開始
為實現他的想法而進行艱苦的努力了,那時他21歲。 1927年9月7日,菲羅啟動了一台裝置,這就是第一台可以運轉的電視接收機,在另一個房間裡是世界上第一台電視攝像機。這一年初,菲羅發明了這種特殊的影像管。電視接收機所呈現的圖象並不很清晰,但這台機器運轉了。在此後的幾個月中,菲羅已經發現有好幾個人願意為他的發明進行投資。在1930年8月,美國政府授予菲羅專利證書,這些專利證書保護他的發明不被他人抄襲。維權
然而,不久有幾個發明者聲稱他們發明了電視裝置,在這些發明者當中,有一個叫費拉蒂米爾·斯福羅金,他為強大的美國廣播公司(RCA)工作。RCA開始利用法律手段與菲羅·范斯沃斯爭電視發明權。據說,斯福羅金先生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發明了電視機。強大的美國廣播公司聲稱是該公司而不是小小的菲羅·范斯沃斯電視公司擁有生產、研發和銷售電視機的權力。 美國廣播公司與范斯沃斯電視公司之間的官司持續了好幾年。美國廣播公司證明斯福羅金先生製造了一台電視設備,但並沒有有效證據證明這台電視設備運轉過。與此同時,美國廣播公司還聲稱范斯沃斯先生是在斯福羅金先生髮明之後才發明他的電視影像管的。當范斯沃斯說他很早以前就有這樣的想法時,美國廣播公司說,對於一個14歲的小孩來說,產生研製電視機的想法幾乎是不可能的。該公司的代表還說范斯沃斯先生甚至可能都不是什麼科學家,他大學都沒有畢業。美國廣播公司說菲羅·范斯沃斯必須提供他發明電視影像管的證據。菲羅無法提供這樣的證據,但他的老師能夠。在法院,賈斯廷·杜爾曼拿出了幾年前菲羅還是學生時所擬定的計畫,此時,美國廣播公司的法律專家知道他們的官司輸了,菲羅·范斯沃斯贏得了這場官司,他擁有了電視的發明權。然而,他沒有資金來發展他的電視產業。直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電視才對美國人的生活產生重要影響。美國廣播公司的總裁費拉蒂米爾·斯福羅金和戴維·沙諾夫的名字與這一新興產業聯繫在一起。
成就
菲羅·范斯沃斯繼續發明了一百多種裝置,這些發明儘可能地促進了現代電視產業的發展。他發展了早期的雷達,發明了第一台電子顯微鏡,他還為和平利用原子能而努力。在他晚年,范斯沃斯先生開始強烈批評電視,他不喜歡電視上所播出的大多數節目。儘管如此,當他看到尼爾·阿姆斯特朗的腳第一次踏上月球時,范斯沃斯先生清楚地知道這一事件表明他的發明的作用有多大。菲羅·范斯沃斯在1971年3月去世。如今,他的一座雕像坐落在美國國會大廈里,他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發明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