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衣冠名稱來歷:
華夏民族(漢族)傳統服裝被稱為華夏衣冠,俗稱漢服
其由來可追溯到三皇五帝時期一直到明代,連綿幾千年,華夏民族(漢族)一直不改服飾的基本特徵,這一時期華夏民族所穿的服裝,被稱為華夏衣冠,因為漢族的前身是華夏,遂華夏衣冠又被稱作漢服。
華夏衣冠的特點和樣式:
華夏衣冠的主要特點是交領、右衽,不用扣子,而用繩帶繫結,給人灑脫飄逸的印象。這些特點都明顯有別於其他民族的服飾。華夏衣冠有禮服和常服之分。從形制上看,主要有“上衣下裳”制(裳在古代指下裙)、“深衣”制(把上衣下裳縫連起來)、“襦裙”制(襦,即短衣)等類型。其中,上衣下裳的冕服為帝王百官最隆重正式的禮服;袍服(深衣)為百官及士人常服,襦裙則為婦女喜愛的穿著。普通勞動人民一般上身著短衣,下穿長褲。
華夏衣冠的組成部分:
完整的一套衣冠部件有:首服、體衣、足衣、配飾
一,首服
首服,亦稱元服。元本指頭。黃帝垂裳制天下的時候就發明了冠,“峨冠博帶”自此便成了華夏衣冠的代稱。漢民族的成人禮——男子冠禮,女子笄禮,足見首服在民族文化心理中的重要地位,可謂:頂天立地,從頭開始。作為衣冠上國,向來講究衣冠不分家。冠巾對應著身份地位,二十弱冠後,士人冠而庶人巾。衣冠齊整才是完整的儀容,古人重之。
不過,冠巾文化幾乎是男子的特權。在男尊女卑的幾千年中,女子除了命婦的鳳冠、翟冠外,便是女道士束髮戴冠,稱為女冠子。很多年後,在歷史已經屏棄了性別局限的時代,我們開始漢服復興,倒沒有必要為此耿耿於懷,反而應該欣喜地看到:首服文化也彌補了男式漢服相對樣式單調的缺憾。
男子首服大致可分為冠冕類和巾帽類。
冠最流行的時期在先秦兩漢,相對巾的普及早一些。冠歷來是士人之上的特權,是身份和職別的標識,也象徵著士人的尊嚴。當冠而不冠即是“非禮”。《左傳 哀公十五年》記載了孔子弟子子路至死捍衛君子不免冠的尊嚴:“以戈擊之,斷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庶民或“卑賤執事者”卻不能戴冠而只可束巾;巾最早不過是隨便裹發的一塊布,不能出現在正式場合,最初,上層士大夫不過燕居時偶爾戴巾,後逐漸通用,到漢末為文人武士所好,以戴巾為雅尚。因為巾與平民關係密切,故天生帶著一絲閒適,始終在一種輕鬆的氛圍中發展,自唐代由幅巾衍生出了幞頭後,巾帽文化愈加興旺,到宋明則達到頂峰。所以,於漢唐時向前來留學的日本,巾帽文化鮮有流傳,相反,於明代師習華夏的朝鮮,巾帽則大行其道,發展成為現代韓服中重要的元素。
冠冕類一般適用正式莊重的場合,配相應的禮服或公服。冠起著官階職別的區分作用,名稱常來源於其寓意,如法冠也叫獬豸冠;巾帽則搭配常服(當然,不能排除幞頭類與公服的搭配,九品官服常作為庶人的婚服),多與時尚關係密切,往往一種巾帽會蘊含著一段逸事佳話,如,東坡巾、程子巾,大眾津津樂道的同時亦效尤紛紛。
在戴法上,冠冕類和後來的巾帽不同之處在於重視固定頭髮,一般需要通過笄直接固定在髮髻上,另外還要在下巴處結瓔,這樣就很牢固不易散落了;而巾帽類的戴法則隨意多了,一塊或軟或硬的布、紗,通過各種不同的包紮或摺疊方式,縛罩在頭上就是了。
二,體衣
《釋名 釋衣服》云:“凡服,上曰衣;衣,依也,人所依以芘寒暑也。下曰裳;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
按裁製方式大致可分為3類:
上衣下裳制 (衣裳類)
上下連裳制 (深衣類)
上下通裁製 (通裁類)
(一)上衣下裳制:
上衣下裳制是華夏民族最早的服制,為了表示尊重傳統,後世最高級別的禮服一直是衣裳制;後世男子的服制由於後來出於行動方便的內在緣由逐漸向一體式發展,而不需要太多活動的女子,則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古老的衣裳制——不知道這樣的思考有沒有道理
(二)上下連裳制:
上下連裳的服制也稱為“深衣制”。為了恪守上下分開的服裝制式,特地分開裁然後再連成一體。深衣之名,唐孔穎達著《五經正義》中釋義為:“深衣衣裳相連,被體深邃,故謂之深衣。”深衣起源於先秦,雖然是一件長衣,但華夏先民在裁剪時是把上衣與下裳分開來裁,然後再縫成一體,以表示對傳統法度觀念的尊承。
《禮記》的《玉藻》、《深衣》二篇對深衣制有很多記載,內容所謂“應規、矩、繩、權、衡”之類,重點在於“明禮”,而對形制和尺度則說得不清楚。《禮記 深衣》中的定製:“古者深衣,蓋有制度,以應規矩繩權衡……”
深衣制的衣服按衣襟樣式分為直裾、曲裾,有隨著時節的冷暖變更有單復薄厚之分,如襌衣、襜褕、復袍;根據生活方式的適應,樣式也有變化,如質孫服、辮線襖子,以及衍生出的曳撒等;
深衣在三千年的衣冠史中一直延續到衣冠斷絕。深衣首先是禮服,尤其是女子禮服。《續漢書 輿服志》:“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廟服紺上皂下,蠶青上縹下,皆深衣制。”深衣承襲了華夏衣冠制式的古意,同時又方便美觀,有很強的普適性,於今亦然。可為常服也可為禮服,作為禮服的正規性僅次於衣裳制禮服;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不論男女文武,都可著之。衣冠承載著一定的歷史意義、文化內涵,所以,有漢服先行者提出:復興漢服當重視深衣,實為良言。
(三)上下通裁製:
由於在頻繁的社會活動中行動不便,漢服男子的制式從衣裳發展到深衣,而分開裁剪再拼接還是覺得麻煩,於是又發展成了上下通裁的長衫。在東漢,已開始有了上下通裁的長上衣,叫做“長衣”,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在長度方面當時還沒有定製。
是大膽開放的隋唐新風開始了漢服第三種制式的風尚。至宋明,上下通裁的袍衫、褙子等風行一度。
三,足衣
足衣亦即襪履。赤足同樣是失禮的行為,謝罪時常常“免冠跣足”。
(一)履。
《釋名 釋衣服》有云:“履,禮也,飾足所以為禮也。”《說文》云:“履,足所依也。”
履有許多異稱,除了有地緣人群各自習慣稱法的原因外,履制的不同當是主要的。
《字書》說:“草曰扉,麻曰屨(jǜ),皮曰履,黃帝臣於則造。”《儀禮 士冠禮》云:“夏用葛,冬皮屨可也。” 《詩 魏風 葛屨》云:“糾糾葛屨,可以履霜。”《方言》又立一說:“絲作者謂之履,麻作者謂之扉。”
由此看來,古代鞋的質料,履有麻、皮革、絲帛作之者,屨有麻、葛、皮革作之者,扉有草、麻作之者。大凡說去,履的制工精,而屨、扉粗些。
履還有單底、復底之分。
單底的鞋稱履。復底的鞋有“舃(xi4)”和“屐”。舃乃履下有木底者,木底與履底大小相同,實心。“屐”則以木為之,或以帛為面,有的以漆畫之,下有兩木齒。《續漢書·五行志》:“延熹中,京師長者皆著木屐。婦女初嫁,作漆畫屐,五色采作絲。”
據《搜神記》載,男鞋方頭,女鞋圓頭。但後來男女往往通用。從馬王堆一號漢墓帛畫中的貴婦人的鞋和出土的四雙青絲鞋來看,女鞋的前頭有兩個昂起的小尖角。
(二)韈
也作襪,以布帛作成,也有以皮革製作者。襪一般高尺余,上端有兩帶,以縛繫於足脛。
秦漢時有進門脫鞋的習慣。在屋中,多穿襪行於席上,不僅平時燕居如此,上殿朝會亦然。著鞋上殿,以為殊榮,漢時唯蕭何、梁冀、曹操等膺此殊禮。
四,飾件
飾是以其審美功能和實用功能而存在於人們的生活中,但一進入等級制度分明的文明社會,分等級、定尊卑,則成為它最主要的功能,“冠弁衣裳,黼黻文章,雕琢刻鏤,皆存等差。”如韘,天子、諸侯用象骨,士則用棘。又如充耳,天子用玉瑱,諸侯以石。當今則不必拘泥這些。
古時常見的佩飾有玉、珠、刀、帨等。不過,如服裝分男女一樣,佩飾上有著明顯的性別區分。
(一)女子飾件:
頭面: 笄,簪,釵,步搖,梳篦,花鈿,勝,玉梅/雪柳,鬧蛾,花冠/鳳冠,假髻
耳飾: 簪珥,耳玦,耳璫,耳環,耳墜
項飾: 串飾,項鍊,項圈,纓絡,項鎖,霞帔
臂飾: 鐲,釧,戒指,護甲
佩飾:
妝容: 大致可分為“紅妝”和“白妝”兩類。此外,還有一些特定的妝容,如花黃,花鈿等.
(二)男子飾件
從生理學角度來講,男性通常喜歡一些具有進攻性,危險性的裝飾品。比如容刀、觽韘、佩劍;而笏頭帶(玉帶),帶鉤,鉤絡帶,綬(大綬、前綬、後綬)等則是與男式服裝的特有裝飾;另外也包括一些中性的飾件,如充耳,容臭,玉佩。
漢服的場合穿著分類
漢服復興並非等於一味地以古服製取代先今,而是在特定的場合擁有一個具有歷史積澱的文明符號,因此,隨著著裝場合的變遷,漢服的現代分類也可以在參考歷史的基礎上適加調整。
中國是禮樂文明,現代人疏遠了“禮”的理解,實際,禮並非繁縟的多此一舉,而是與生活息息相關。周禮將禮劃分為五類: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合稱“五禮”。
吉禮是祭禮,“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所以祭禮將列位於五禮之首;凶禮是喪葬之禮。對於亡者治喪以及對天災人禍的哀弔都屬於此;軍禮是與軍事活動有關的戰事之禮,包括田獵、校閱、獻俘、出師等;賓禮是諸侯對王朝的朝見、各諸侯之間的聘問和會盟之禮;嘉禮則是親和萬民的喜慶之禮,包括冠笄、婚嫁、饗燕和親朋之間的慶賀活動等。
“五禮”幾乎涵蓋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與各種禮儀相匹配地,發展了各種不同場合的冠服制度。祭祀有祭服,朝會有朝服,婚嫁有吉服,從戎有軍服,服喪有凶服等。穿著時不可造次。
古代:祭服,朝服,公服,婚服,孝服,戎服,武服,儒釋道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