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國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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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的華僑和華裔人士在中國境內的企業投資。旅居海外的華僑,大多不把家庭成員全部遷往國外,而是保留著國內的家庭,或家庭中的一些成員留居國內,並同國內保持著密切的經濟聯繫。華僑一般是熱愛祖國的,願意看到中國經濟發展,因此經常將積蓄所得,投資國內。
歷史發展 近代華僑投資國內企業具有資本主義性質者,始於19世紀60年代,以秘魯華僑黎某於1862年在廣州經營出入口商業為嚆矢。從那時起,到1949年為止,前後80多年,大體經歷了五個階段的變化:1862~1919年是近代華僑投資國內企業的初興期;1919~1927年是華僑投資國內的發展期;1927~1937年是這項投資的全盛期;1937~1945年轉入低潮期;1945年以後有回升,但在國民黨政府崩潰時處於停滯。這些變化,與國內民族資本經濟的發生、發展變化趨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1927年以後,民族資本在外國資本和官僚資本的壓迫下已開始萎縮,而華僑投資卻在1927~1932年間出現高潮。這個時期,正處於世界經濟危機發生的前夕和初期,海外華僑資本已在尋找逃避經濟危機的出路。同時,又逢銀兩匯價下跌,有利於僑匯匯回國內。此外,閩粵兩省沿海城市正在實行市政改革,也為華僑資本開闢了去路。
根據調查,近代華僑投資國內企業共25000多家,投資金額 12834萬美元。其中投資廣東的企業共 21268家,投資金額 7079.23萬美元,占55.16%;投資福建的企業4055家,投資金額2551.39萬美元,占19.88%;投資上海的企業187家,投資金額1975.15萬美元,占15.39%;投資西南地區(四川、雲南、廣西等省)數百家,投資金額1228.21萬美元,占9.57%。
近代華僑的國內投資行業廣泛,工業、農業、礦業、運輸業、商業、金融業、服務業和房地產業等都有。按投資額計,以房地產業居第一位,占投資總額的42.2%;其次為商業,占15.6%;再次為工業,占15.1%。
近代華僑的國內投資,以來自旅居東南亞(印度尼西亞、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和越南等地)的華僑為主,占華僑投資國內企業總金額的80%左右;美洲華僑為次,占13.5%;澳大利亞華僑居第三位,占5.1%。
近代華僑投資國內企業的資金只占華僑匯款中的極少部分。因為僑匯主要是作為國內僑眷生活的用款,其中只有極少部分才用於投資企業。
作用 近代華僑投資國內企業對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廣東、福建、上海等地民族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改善和便利廣東、福建二省僑鄉的交通運輸,加速了城鄉物資交流,以及推動廣東、福建沿海城市的發展和繁榮。
建國後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輝煌成就,國際地位的提高以及國家保護華僑的正當權益的政策,給海外華僑極大的鼓舞,華僑回國投資十分踴躍。國家先後在廣東、福建、廣西、雲南、上海等11個省(自治區)、市分別成立了華僑投資公司。根據國家計畫和華僑的願望,各地華僑投資公司興建和擴建的工廠和企業有100多個,這些廠礦企業(公司)對於改善人民生活、充裕物資供應、促進地方工農業生產的發展、繁榮僑鄉經濟以及安置大量歸僑等方面,都起著積極的作用。
自70年代末期中國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以來,極大地激發了廣大華僑和海外同胞對祖國經濟建設的熱情,他們積極回國投資,辦起了許多獨資、合資經營、合作生產、補償貿易以及來料加工等企業,使華僑的國內投資比過去30年有了突破性的發展。據初步統計,到1983年,僅廣東、福建兩省吸收的僑資以及和華僑有聯繫的資金近10億美元,僑務部門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吸收的資金2 億多美元。這些事實初步顯示了廣大華僑和海外同胞在經濟上支持祖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