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原名:Maurice Halbwachs
譯名:莫里斯·哈布瓦赫
生年:1877-1945
國籍:法國
成長
哈布瓦赫1877年生於法國東北部的蘭斯市。他的家庭具有信奉天主教的阿爾薩斯人的血統。哈布瓦赫是在一個富有教養的環境中長大的。他出生兩年後,隨全家遷居巴黎,因此,他是在巴黎知識分子那種令人感到刺激而興奮的圈子裡成長起來的。這個年輕人特別有天賦,毫不費力就進入了赫赫有名的亨利四世中學。碰巧,偉大的哲學家柏格森正在那裡執教,當時他正處於其光輝燦爛的學術生涯的起步階段。這一出於不期而遇的邂逅,在不小的程度上決定了哈布瓦赫後來的發展道路。在柏格森的感召下,哈布瓦赫決定以哲學為業。
求學
中學畢業後,哈布瓦赫輕鬆地通過了巴黎高師嚴格的入學考試。在這裡年輕的哈布瓦赫成為了饒勒斯傳統的改良主義社會黨成員,終身不渝。在高師修讀哲學畢業後,遵照慣例,哈布瓦赫在許多外省的中學裡執教多年。後來,他在哥廷根大學獲得了一個講師的教職。1907年出版了自己第一本關於萊布尼茨研究的著作。後來師從涂爾幹,成為相當正統的涂爾幹傳人。在史特拉斯堡大學期間,與布洛克乃是同事,在思想與知識上的關係與交流頗深,對布洛克產生了相當的影響,後來哈布瓦赫還成為《年鑑》的編輯委員之一。
學說
1925年,哈布瓦赫提出了“集體記憶”(collective memory)概念,用於研究在家庭、宗教群體和社會階級的環境中,過去是如何被記住的。在摒棄了當時在歐洲流行的對記憶的幾種心理學解釋之後,他指出所有對個人回憶的討論必須考慮到親屬、社區、宗教、政治組織、社會階級和民族等社會制度的影響。為了證明自己的核心論點,他指出,在穩定的社區生活中每個家庭都有其私下的記憶與秘密,只向自己的成員揭示。這種“家庭記憶”並不只是個人記憶的組合。
他的主要貢獻在於告訴我們,記憶是一種集體社會行為,現實的社會組織或群體(如家庭、家族、國家、民族,或一個公司、機關)都有其對應的集體記憶。自哈布瓦赫之後,社會記憶研究大致有三種取向。第一種是:哪些因素決定了特定的社會事件在集體記憶中被選擇或是被“遺忘”?為何是這些事件而不是另外一些事件被記住?第二種是:過去是如何被社會建構的? 第三種則主要關注集體記憶建構過程的機制問題,即集體記憶是如何被傳承的?
代表作
《論集體記憶》
內容簡介
《論集體記憶》向我們提出了什麼是歷史記憶和文化批評者如何對待歷史記憶的問題。哈布瓦奇的集體記憶理論對我們理解文化理論特別具有意義,因為它強調記憶的公眾性。無論是歷史記憶還是自傳記憶,記憶都必須依賴某種集體處所和公眾論壇,通過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接觸才能得以保存。
目錄
第一篇 記憶的社會框架
序言
一、夢與記憶意象
二、語言與記憶
三、過去的重建
四、記憶的定位
五、家庭的集體記憶
六、宗教的集體記憶
七、社會階級及其傳統
結論
第二篇 福音書中聖地的傳奇地形學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