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86年,莆田市博物館館址最早設在莆田市荔城區梅園路東段北側三清殿副殿東嶽殿。
2002年5月,合併莆田縣博物館,遷至古譙樓。其館藏豐富,上至商周,下至近代,跨越三千年,多達8000餘件,其中媽祖文物就有200多件,文物數量和價值居全省地市級博物館前茅。
2015年,由同濟大學建築設計院設計,在城廂區延壽溪畔綬溪公園附近興建市博物館新館。規劃占地235畝,總建築面積達26萬平方米,分為莆田歷史、莆田民俗、天下媽祖緣、莆田非物質文化遺產、莆田發展成就、莆田木雕藝術、莆田歷代書畫藝術、館藏三十年代書畫、館藏文物精品和館藏海撈文物十大系列展覽。
2017年9月19日上午9點,莆田市博物館預開館迎來了首批民眾。首次對外開放的“館藏文物精品展”和“莆田歷代書畫藝術陳列”,展廳內近500件珍貴文藏作品。
建築結構
莆田市博物館外觀像媽祖手中的“如意”,正好代表“媽祖的故鄉”莆田,也象徵著吉祥如意。
莆田市博物館新館占地23.5畝,建築面積2.6萬平方米。主體建築由一幢四層主展館和四層副展館組成,主館與副館採用鋼橋架連廊連線,這是一大特色。內部布置“莆田歷史文化陳列”、“媽祖文化陳列”等十大展廳和三個臨時展廳。
館藏文物
莆田市博物館現擁有的8428件館藏文物中,藏品類型有陶瓷、青銅、玉器、竹木雕件、石器、書畫等,品類齊全,其中三級品以上珍貴文物就有1378件,在數量和質量上均可圈可點,尤其是以一級品明代天文圖、清代菓饌為代表的二百多件媽祖文化文物,更是冠絕全省、名揚全國。特別珍貴的是館藏的上世紀三十年代名家字畫, 藏有革命書畫家何香凝、北洋軍閥吳佩孚、徐世昌、偽“滿洲國”國務總理鄭孝胥,清朝遺老陳寶琛等政要,上海山水畫派代表人物吳待秋、馮超然、北京派胡衡、王夢白、嶺南畫派高劍父等名家和徐悲鴻、潘天壽、黃賓虹、張善孖等大師墨跡2400多幅,對於研究中國近代書畫史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
地理優勢
莆田位於台灣海峽西岸,肩負著兩地文化交流的重要職責,因此用兩岸共有的“媽祖文化”作為 精神紐帶,將歷史與現實、城市與自然、祖國大陸與寶島在空間和時間中形成“對話”。
展廳規模
莆田市博物館新館展廳面積約1.08萬平方米,設有十大主題陳列展覽廳和一個臨時展廳。其中:莆田歷史陳列館展覽面積約1500平方米,媽祖文化陳列館約2000平方米,莆田民俗陳列館約1000平方米,莆田非物質文化遺產陳列館約800平方米,“館藏二十世紀三十年代賑災書畫展”約500平方米,莆田雕刻藝術館約1500平方米,莆田書畫藝術館約500平方米,莆商奮鬥史跡陳列館約800平方米,“莆田社會經濟建設成就展”約800平方米,世界珍郵館約450平方米,臨時展廳約800平方米。
人文價值
莆田市博物館將成為展示莆田文獻名邦歷史和人文的重要視窗,成為青少年愛國愛鄉的重要教育基地。有關人士表示,新館建成使用後,莆田市博物館將匯入我市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大潮,為保護莆田市文化遺產,推進我市文化強市和港口城市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
榮譽稱號
2012年莆田市博物館晉級為省二級博物館稱號;
徵集文物
莆田市博物館已經徵集到清至民國契約110張,勳章等各類器物109件,各類農業、民俗用器187件。莆田市歷史文化源遠流長,風物積澱豐富多彩。由於經濟和信俗的原因,文物收藏多散存於民間,少集中於館藏。2011年3月29日,莆田市政府發布《關於市博物館文物徵集的通告》,號召廣大市民踴躍提供能反映我市千年來朝代興替、時代變遷、百行業態、民風民俗等歷史文化的老舊物品和老照片。4月22日全市召開文物徵集工作會議,發動廣大社區鄉村民眾踴躍獻寶。據介紹,徵集文物範圍包括歷史文物、生產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藝術文物及老照片六個方面。對於廣大市民與海內外鄉親、社會各界人士提供的老舊物品和老照片,市博物館文物徵集辦公室進行逐一認定並根據各位收藏者的意願,採取捐贈、徵購、借展三種方式進行徵集。並將在展品陳列中永久註明提供人姓名、時間、身份等,以鼓勵各界人士踴躍支持文物徵集工作,為後人留下寶貴的歷史財富。
參觀信息
地理位置
新館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龍橋街道延壽村延壽175號(莆田綬溪公園內)
交通路線
(1)莆田市博物館(舊址)乘坐1路、202路、55路、303路、2路、23路可到;(2)莆田市博物館(新址)乘坐1路、K02路、K05路、7路、23路、60路(夜班)、98路、202路、303路至萬輝國際城下車,往綬溪公園方向即可。
開放時間
每周二至周日(夏季)9:00~17:30(17:00停止入館),(冬季)9:00~16:30(16:00停止入館)。每周一(逢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及除夕全天閉館。
本館遇重大活動或重要設備設施維修保養時,可根據需要關閉個別展館或臨時閉館,屆時將告示公眾。
注意事項
1、 參觀區域:本館基本陳列、臨時展覽和對外開放的公共服務區;
2、 學齡前兒童、高齡老人、行動不便者須有成年人陪護入館參觀;
3、 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及精神性疾病患者謝絕入館;
4、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管制械具等危險品、違法品和寵物不得進入館內;
5、 觀眾隨身攜帶的物品可免費存放於博物館暫存櫃,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禁止攜帶飲料、食品及其他不必要的物品進入展廳;
6、 請勿在展廳內使用閃光燈、三角架拍攝文物,並禁止將照片用於商業和出版用途;
7、 自覺愛護文物展品、展覽設施和其他公共服務設施及花草樹木等,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 展廳內嚴禁吸菸、飲食、喧譁、追逐打鬧、攀爬躺臥、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等不文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