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供水行業的公有私營模式

荷蘭供水行業的公有私營模式

《荷蘭供水行業的公有私營模式》主要內容:關於水務公司管理經營模式的探討,各國學者紛紛提出不同的見解。在社會廣泛關注完全公有模式、法人單位模式、特許經營模式(法國模式)和完全私有模式(英國模式)之時,《荷蘭供水行業的公有私營模式》提出了一種較為新穎的公有水務公司模式。該模式是荷蘭現在供水行業的主導模式,並在智利、波蘭、菲律賓等國家的供水和污水處理行業也有良好的實踐。荷蘭地處萊茵河下游,是一個低地國家,其1/4國土的海拔高度都位於海平面以下。因此,荷蘭早在形成政府以前就建立了水務委員會。經過數百年的發展,荷蘭人形成了豐富而獨特的治水經驗,特別是在組織架構和管理方面有不少成功經驗。荷蘭供水行業經歷了私人特許經營、市政部門直接擁有和負責管理水廠這兩個階段之後,逐漸形成了目前的以公有水務公司為主導模式的現狀,從供水行業通行的各個指標來衡量,荷蘭供水行業都還是比較成功的。荷蘭的公有水務公司模式頗有新穎獨特之處,例如將私營公司的商業運營效率與公共責任機制的有效地結合,以及各類型績效的標桿管理等等,都值得我們去研究。當然,各種模式都有各自的特點,也有各自適用的範圍。這種模式究竟是否適合中國的國情,還需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討。《荷蘭供水行業的公有私營模式》僅為所有致力於水務行業管理模式改革的研究者提供一種參考思路。

內容簡介

《荷蘭供水行業的公有私營模式》適用於供水主管部門與供水行業企業管理者、水務行業研究機構、大專院校相關專業的師生、房地產物業管理人員等讀者。

作者簡介

作者:(荷蘭)馬汀·布勞克蘭(Blokland Maarten) 編譯:武涌 王建清
馬汀·布勞克蘭Maarten Blokland:
德爾夫特技術大學(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土木工程專業工學碩士。
Maarten Blokland先生是位於德爾夫特市的IHE學院衛生與環境工程系主任,也是該系的水務行業與公用事業管理工作組的副教授。他從l975年起就開始從事供水及衛生設施方面的工作,並承擔了22個開發中國家及轉型國家的相關工作任務。在進入IHE學院之前,他與一家國際諮詢公司合作並曾在一家水務公用事業單位工作過。目前,他的專業工作包括教育、能力建設、諮詢以及研究工作。他目前擔任IHE學院項目管理方面教學研究組的總協調,並擔任加納庫馬西市(Kumasi,Ghana)科技大學工程學院的“供水與環境衛生能力建設”項目主管,孟加拉國“減少供水中的砷元素”項目運營指南籌備組長,也擔任了供水和衛生設施合作理事會下屬“制度與管理選擇”工作組總協調等職務

圖書目錄

中文版序
前言
英文版序
摘要
0.1 缺失的模式
0.2 案例
0.3 經驗教訓與建議
0.4 反對公有水務公司的觀點
0.5 經驗之談
0.6 公有水務公司模式可能適用的領域
第一部分 緒論
1 引言
1.1 組織模式分類
1.2 完全公有管理模式
1.3 法人化的公用事業單位模式
1.4 法國模式:授權私營管理
1.5 英國模式:完全私營管理
1.6 公有水務公司模式
1.7 本書大綱
第二部分 荷蘭公有水務公司
2 環境政策
2.1 歐洲聯盟
2.2 荷蘭王國
2.3 分權原則和協調的重要性
2.4 利益相關群體
2.5 《飲用水供水法案》
2.6 總結
3 荷蘭供水行業發展歷程:私人特許經營——市政水廠——公有水務公司
3.1 組織架構模式的發展
3.2 1854~1998年間供水行業的發展
3.3 案例:弗里斯蘭省供水行業的發展
3.4 總結
4 供水規模化:鹿特丹的案例
4.1 法律框架
4.2 南荷蘭省水務行業的重組
4.3 鹿特丹供水行業的規模化
4.4 總結
5 荷蘭公有水務公司
5.1 法律結構
5.2 公有水務公司的特徵
5.3 制衡與自主程度
5.4 結論
6 荷蘭供水行業有關投資績效、財務績效和產業績效等市場要素替代參數的分析比較
6.1 荷蘭供水公司的財務績效
6.2 投資融資:商業銀行的角色
6.3 財務報表和貸款實例
6.4 荷蘭飲用水公司近期投資增長的原因和結果
6.5 銀行業及中央政府如何推動供水設施之間進行績效比較
6.6 供水設施之間績效監控:COCLUWA試驗
6.7 WOB公司套用COCLUWA績效比較系統的案例
6.8 結論
7 成本回收和客戶關係
7.1 布拉班特省東部供水公司
7.2 成本回收:商業基礎和現行實踐
7.3 計量:推廣、優勢和阻礙
7.4 定價和水費
7.5 新接人戶管網
7.6 計量和讀表
7.7 傳送賬單和繳費
7.8 客戶關係:客戶對信息的需求
7.9 結論
8 勞動生產率
8.1 荷蘭勞動法律
8.2 外包服務
8.3 兩個公司案例
8.4 結論
9 充當環境監督角色的供水公司:北荷蘭省供水公司(PWN)案例
……
第三部分 其他國家的公有水務公司案例
10 智利的公有水務公司
11 菲律賓的水務區
12 波蘭的公有水務公司:AQUA公司的案例
第四部分 總結
13 公有水務公司相關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1 國家情況概圖
附錄2 1996年荷蘭供水公司情況概圖
附錄3 六家供水公司的情況概圖(1996年)
附錄4 縮寫辭彙列表
附錄5 供水公司列表
關於著者

文摘

第一部分 緒論
1 引言
1.1 組織模式分類
表1—1是基於IHE水務行業和公用事業管理工作組在供水和衛生設施行業進行的一系列學術研究和調研結果得出的,共展示了供水行業5種主要模式,為供水行業機制問題的討論提供了一個有用的基礎和輪廓。該表展示了每種模式下的基礎設施(即處理廠、管網和其他資產)的所有權、運營者身份、運營者的法律地位、運營所處的法律環境、以及股權結構。從表中可以看出,這5種模式原則上可以劃分為兩類:一類包括公用事業單位模式和法人化的公用事業單位模式,因為這兩種模式都屬於公有單位性質,都不是股份制實體,都遵循公法體系。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這些特性都限制了例如員工招聘、員工薪酬、資本金來源、貨物採購等很多關鍵領域的管理。而公有水務公司和私有水務公司則與第一類模式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它們都以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的形式組建,因而都遵循《公司法》。這種區別至少在理論上為它們在上述領域的管理方面提供了很大的自主權。
圖1.1則展示了5種基本模式(公用事業單位、法人化的公用事業單位、公有水務公司、授權私營單位、完全私營單位)的特徵。我們把每種模型置於兩個軸線間,y軸代表設施管理在公營和私營之間的程度,X軸代表設施所有權在公有和私有之問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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