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茶陵縣司法局是主管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機構。司法局成立於1980年,下轄20個司法所,現有機關幹部職工21人,司法助理員17人。主要職能是法制宣傳,依法治理、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公證等七項職能,致力於為地方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服務。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工作。
(三)指導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茶陵”創建工作。
(四)管理指導司法所工作。
(五)管理指導社區矯正、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管理指導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
(七)管理指導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
(八)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九)監督指導全縣律師、司法鑑定和公證工作。
(十)管理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考核獎勵工作。
(十一)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尹焦樂
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書記: 劉分明
主管黨務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謝澤民
分管宣教股、思想文化建設、黨管統戰、婦女兒童、共青團、計畫生育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戴艷平
分管辦公室、財務、政工法規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司法鑑定所、創衛、消防、安全生產、、政績考核、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副局長:賀麗華
掛職市司法局基層科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曾治國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基層股、社區矯正股、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綜治考核工作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蘭勇
負責工會工作,分管移民、老齡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7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文書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綜合性檔案材料、新聞報導、保密、信訪、督查、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統計、對外聯絡工作;擬定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全縣司法行政調研工作;承擔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政務公開和信息網路建設。承擔編制國家和省、市、縣撥付的司法行政經費的預、決算並對使用情況進行審核監督的工作;承擔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承擔司法行政各項專項補助資金的計畫分配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核算與管理、行政後勤、對外接待、安全保衛、國有資產管理、內部綜合治理等工作。
政工法規室
承擔審查、清理、編綦局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工作;承擔法律政策理論調研的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檢查和執法狀況考核評議的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內的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方案合法性審查的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承擔受理和審核局機關國家賠償案件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局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登記審核;承擔監督指導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所監督的工作;承擔組織全縣法律服務市場的稽查工作。承擔政績、目標考核的工作;承擔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派出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承擔機關和派出機構幹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工作;承擔所屬幹部檔案管理和幹部統計、計生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的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股
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縣和“法治茶陵”創建規劃;承擔指導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參與指導民主法制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指導法制新聞宣傳工作;承擔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區矯正管理股
擬定全縣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管理工作規範;負責管理指導全縣社區矯正工作;負責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對判處管制的、被宣告緩刑的、被暫予監外執行的、被裁定假釋的、被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等五種人員的社區矯正工作;負責指導社區矯正社團組織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基層工作管理股
承擔管理指導全縣司法所建設的工作;承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管理指導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參與組織和指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聯動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
為老年人、殘疾人、婦女、未成年人、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減免代理費用,提供法律援助,維護貧者、弱者的合法權益。
公證處
代表國家行使證明權,負責辦理公證業務。依法證明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代寫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