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茅迪芳,中國著名舞蹈編導家,1935年她浙江出生,1951年開始從事舞蹈事業,1956年赴捷克布拉格音樂學院戲劇系學習舞蹈編導及教育專業,1958年回國後歷任:雲南省歌舞團、蘭州軍區歌舞團、北京軍區歌舞團編導、教員。任中國舞蹈家協會會員,全國第四屆文代會代表,甘肅舞蹈家協會第一任副主席等職務;
茅迪芳是中國當代著名舞蹈編導家,其個人傳記於1981年被《中國藝術家辭典》收錄,於1986年被《中外著名婦女辭典》收錄。
茅迪芳編導的代表作品:電影《阿詩瑪》獲得國際電影節舞蹈片大獎,電視連續劇《西遊記》舞蹈、《趕擺》、《吉祥天女(即“千手觀音”原作)》《繡金匾》、《阿瓦人民唱新歌》、《青年友誼圓舞曲》《景頗刀舞》等等,其創作的近百餘部舞蹈作品多部作品獲得全國、全軍獎項並膾炙人口流傳至今。
作為舞蹈教育方面茅迪芳親自發掘培養出:著名傣族舞蹈家刀美蘭,著名白族舞蹈家楊麗萍,著名彝族電影演員楊麗坤、著名時裝設計、影視、主持多棲明星馬羚、著名獨臂舞蹈明星馬麗以及多名軍旅舞蹈家:左青、趙明、官明軍、趙小津、李福祥、韓茹、張衛東、許建、劉露等等,桃李滿園碩果纍纍。
從藝經歷
茅迪芳在莫斯科留學期間1951年:參加革命工作(師從戴愛蓮、吳曉邦、韓世昌、馬祥林、白雲生、候永奎、王萍、索科斯基、巴蘭諾娃)
1956年:赴捷克斯洛伐克.布拉格國立音樂學院舞蹈系深造學習舞蹈導演專業 1959年:歸國任雲南省歌舞團舞蹈編導
1962年:進入中國舞蹈家協會
1979年:出席全國第四屆文藝工作者代表大會
1980年:出任甘肅省舞蹈家協會副主席
1980年:調入北京軍區戰友歌舞團,任舞蹈編導
1981年:茅迪芳(著名舞蹈編導)被收錄進入《中國藝術家辭典》
1986年:茅迪芳(中國傑出婦女)被《中外著名婦女辭典》收錄
1996年:退休
在北京
1951年:參加革命工作就任中國北京民眾藝術館舞蹈教員;
茅迪芳在捷克留學期間,1951年:創作了著名的民眾廣場舞蹈《青年友誼圓舞曲》為主的民眾集體舞;如《歡樂的節日》、《野遊》、《豌豆花》等等十餘個民眾集體舞,並延續至今依舊是中國廣場民眾舞蹈中傳播最為廣泛的舞蹈,為建國初期開展的民眾舞蹈事業做出了傑出的貢獻;
去留學
1956年:由中央文化部選送赴捷克斯洛伐克.布拉格國立音樂學院舞蹈系深造,學習舞蹈導演專業,成為新中國的第一代職業舞蹈導演。
在雲南
1959年歸國,自願申請遠赴中國西南邊疆雲南省,任雲南省歌舞團舞蹈編導;足跡踏遍大西南,深入民間將最原始古老的西南民間歌舞採集整理,並創作了膾炙人口、流傳深遠甚延續至今的作品。 在雲南省的工作,茅迪芳將她的所有青春獻給了中國民間舞蹈的蒐集、整理和發揚光大中,在雲南她歷經了15年的時間(從1959年——1973年),她大量地採集了中國西南民間音樂舞蹈的原始素材,將其提煉、歸納、系統化、藝術化,並為我們的中國民族民間舞蹈教學填補了空白,寫下了絢麗輝煌的一幕;她是中國民族舞蹈的始踴者,她將最遙遠、最古老的民間舞蹈採集並傳授給一代又一代的舞蹈者,現在中國舞蹈界流傳、教學所用的傣族、景頗族、佤族、彝族、布依族、土族、黎族、白族等等西南民間舞到基礎動作均是延續著她的基礎創作而來。
在甘肅
1973年調入蘭州軍區戰鬥歌舞團,任舞蹈編導、教師。 在蘭州茅迪芳開始發掘中國西北舞蹈素材,足跡同樣遍布了整個大西北,回族、撒拉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等各民族的民間舞蹈均成為她的創作源泉,同時多次前往河西走廊、敦煌、山西等地採集民間舞蹈、音樂、繪畫、雕塑等的原始素材,同時亦作為一名軍旅編導創作了許多獲獎作品,為中國的軍隊舞蹈創作增加了最新鮮、也是最具情感化的舞蹈作品,做出了不可冥滅的貢獻。
在北京
1980年調入北京軍區戰友歌舞團,任舞蹈導演。
在此期間《景頗刀舞》(集體舞)、軍旅題材《激流飛渡》、《灤水情》等多部作品屢屢獲獎(詳見作品表) 1987年中國古典集體舞《吉祥天女》(又名:《大佛》、《千手觀音》等詳見歷年節目單)本作品汲取了敦煌壁畫、山西大同彩塑、雲南筇竹寺羅漢堂等中的‘千手千眼’觀音造型為核心,融匯了傣族舞蹈、印度舞蹈的特色並吸取了當時年輕人時尚的霹靂舞等多種舞蹈貫穿語彙為主要創作。
作品年表
1951年至1979年著作
1960年: 多次深入雲南西盟及瀾滄佤族地區撰寫了《阿佤族舞蹈介紹》並發表於1980年第一期舞蹈雜誌(成為舞蹈從業者學習阿佤族舞蹈的範本)
舞蹈作品:
1951年:創作了著名的民眾廣場舞蹈《青年友誼圓舞曲》為主的民眾集體舞《歡樂的節日》、《野遊》、《豌豆花》等。
1959年:傣族舞蹈《趕擺》(群舞)領舞:刀美蘭,本作品吸收進大型歌舞史詩《東方紅》改編為獨舞。本作品是為國慶十周年的獻禮作品)。1962年: 佤族舞蹈《舂米》(群舞);僾尼族舞蹈《採茶舞》(群舞);其中:《趕擺》、《舂米》和《採茶舞》被電影《彩蝶紛飛》收錄。僳僳族舞蹈《簸箕舞》(群舞)。
1963年:中國首部彩色寬銀幕立體聲音樂舞蹈電影《阿詩瑪》;任舞蹈導演與(電影導演劉瓊合作)。主演:楊麗坤。於1982年西班牙國際電影節,獲得《最佳舞蹈片獎》成為中國第一位同時也是至今的唯一一位在國際電影節上獲此殊榮者。
1964年:茅迪芳舞蹈《激流飛度》僾尼族舞蹈《採茶》。
1966年:阿佤族舞蹈《阿佤人民唱新歌》(群舞);傣族舞蹈《草鞋歌》(群舞);傣族舞蹈《筒裙之歌》(群舞)。
1967年:傣族舞蹈《一江水》(獨舞:表演者:刀美蘭)。
1988年:大型舞劇《召樹屯與婻姆諾娜》(另名《孔雀公主》原領舞女主角:楊麗萍)任舞劇藝術指導並親自參加編舞,兼任舞蹈基本功訓練教員。
1973年1979年著作
漢族陝北舞蹈《繡金匾》(群舞);撒拉族舞蹈《奶茶獻給華主席》(群舞);軍旅題材舞蹈《冰峰雪蓮》(群舞)。
茅迪芳舞蹈《吉祥天女》 漢族陝北舞蹈《繡金匾》及撒拉族舞蹈《奶茶獻給華主席》《冰峰雪蓮》作品獲得《第四屆全軍文藝匯演》優秀舞蹈作品獎(被收錄入電影《勝利號角》)
軍旅題材《永不下崗》及軍旅、藏族題材《雪山曙光》被評為全國獨舞、雙人舞、三人舞匯演優秀節目獎。(表演者)左青、韓茹等。 軍旅題材《山花浪漫時》獲得蘭州軍區創作獎
軍旅、土族舞蹈《追星星》,
軍旅、裕固族舞蹈《紅柳叢中戰歌亮》軍旅、彝族舞蹈:《紅燈照彝水》
1980——1988年著作
舞蹈作品:
1980年作品:景頗族舞蹈《景頗刀舞》(集體舞)(獲得1985年獲全軍第五屆文藝匯演優秀舞蹈作品獎、1999年參加全國少數民族體育舞蹈比賽獲‘金獎’) 。
1980年作品:中國古典舞《心中的玫瑰》雙人舞 1983年作品:軍旅題材《激流飛渡》。
茅迪芳舞蹈《永不下崗》領舞:趙明、張衛東,本作品獲得全軍第五屆文藝匯演優秀作品獎 。
1983年作品:軍旅題材集體舞《灤水情》為引灤入京工程特別創作的作品,獲得北京軍區表彰,抗日戰爭題材女子集體舞蹈:《八女投江》。1984年:中國古典舞、雙人舞《橘頌》表演者:趙小津等。 彝族舞蹈、雙人舞《酒歌》表演者:A組:趙永斌、楊青,B組:趙香 、張明(中央民族歌舞團)(使用罕見的彝族煙盒舞為舞蹈的主要語彙)。
1984年:中央電視台大型連續劇《西遊記》全劇舞蹈編導;與著名電視導演:楊潔合作。表演單位:北京舞蹈學院、煤礦文工團、北京軍區戰友歌舞團等等……
1985年:傣族舞蹈《盤鼓燈》(又名:《吉祥之光》)表演者:A組:朱梅 B組:馬羚 C組:楊麗萍 本作品獲得第一屆全國大學生藝術
節:‘優秀作品獎’、‘表演一等獎’、全國少數民族民間舞蹈匯演優秀
創作、表演獎(本作品使用手中托舉明火蠟燭的祭祀為舞蹈主要語彙。)
1987年:中央戲劇學院話劇《桑樹坪記事》舞蹈總設計(與著名戲劇導演徐效鍾合作)
1987年:中國古典集體舞《吉祥天女》(又名《大佛》、《千手觀音》等)
表演單位:
A:北京軍區戰友歌舞團、表演者:李彤、張博、劉露
B:瀋陽軍區前進歌舞團
C:中國東方歌舞團,本作品汲取了敦煌壁畫、山西大同彩塑、雲南節竹寺羅漢堂等中的‘千手千眼’觀音造型為核心。
1987年:佤族舞蹈《猛侗》集體舞(應北京舞蹈學院青年舞蹈團特約創作) 表演者:官明軍,表演單位:北京舞蹈學院青年舞團;
1988年:軍旅題材《清風送爽》 1988年:大型舞劇《召樹屯與婻木喏娜》(復排)表演單位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團。
其中,1987年的作品,中國古典集體舞《吉祥天女》於1999年被領舞演員,劉露教授給中國殘疾人藝術團,於2000年世界殘疾人奧運會的開幕式上表演並於2005年的中央電視台春節晚會上播出,大獲好評並獲獎。
2010年為青年殘疾人舞蹈家馬麗、小偉(3+3舞蹈組合)創編了藉助輪椅比較完美的表現雙人舞的技巧及托舉。並於2010年3月參加國際慈善晚會首演成功。
狀告侵權
狀告《千手觀音》侵權
2005年春節,張繼剛以編導身份署名並由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單位演出的《千手觀音》在央視春晚演唱後引起好評。因認為舞蹈《千手觀音》侵犯自己的著作權,71歲的北京軍區戰友歌舞團原舞蹈編導茅迪芳女士將總政歌舞團團長張繼剛、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告上海淀法院。茅迪芳稱,自己的《千手觀音》最初名為《吉祥天女》,創作於1987年8月,為12人版,排演的時候,就被稱作“千手千眼”、“千手觀音”、“大佛”等名字。她認為張繼剛春晚版《千手觀音》和自己作品主要相同點在於,首先,主題思想沒有變,都是灑向人間都是愛;其次使用了長指甲和手心裡的眼睛。茅迪芳在雲南生活了15年,在蘭州呆了8年,傣族就有一種長甲舞,她把這種舞蹈運用到了《千手觀音》。最重要的相同點是造型和韻律上的相同,在造型上茅迪芳吸收了敦煌、大同、雲南、西藏等壁畫和雕塑的精華,其所使用的舞蹈語彙多為傣族舞和印度舞蹈的韻律完成,另外加入了當時的時尚元素霹靂舞蹈動作。此外,兩部作品在結構、道具、表演者性別設定、靜態造型、動態造型、音樂篇章、節奏等方面也都是一致的。海淀法院於2007年作出判決,駁回了茅迪芳的全部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後認為,作為編導,茅迪芳只享有編導的署名權。因此,茅迪芳作為署名編導,有權主張自己的署名權,並不享有署名權之外的其他權利。而且經過對比,《吉祥天女》與《千手觀音》兩個舞蹈的背景音樂、舞美、燈光、演員服裝等均不相同。兩個舞蹈並不構成實質性相似,因此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