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紅艷

  范紅艷,女,1968年出生,漢族,大學文化,中共黨員,現任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少年審判庭庭長。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近幾年,先後被授予被授予泰安市優秀共產黨員、泰安市傑出青年、泰安市勞動模範、振興泰安勞動獎章、山東省優秀共產黨員、山東省三八紅旗手、山東省優秀女法官、山東省十佳女法官、山東省十佳少先隊志願輔導員、山東省未成年人保護十大傑出公民、山東省五四青年獎章、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模範、山東省職業道德十佳標兵、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模範法官等榮譽稱號。所在的少年審判庭被授予國家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並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一等功。[1]
編輯本段

人物特寫

多年來,范紅艷傾心致力於青少年犯罪的審判、幫教和預防工作,先後審理青少年犯罪案件700多件900多人,用愛心和真情喚醒了一顆顆迷茫的心靈,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撐起了法律保護傘。為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她對未成年被告人實施圓桌審判,做到了“三像”:像母親對待孩子一樣動之以情,施以關愛;像教師對待學生一樣曉之以理,引導啟發;像醫生對待病人一樣矯治心靈,促其悔過自新。為鞏固審判效果,幫助少年犯適應和回歸社會,她十分重視庭後的教育延伸和跟蹤幫教。對判處實刑的少年犯,堅持定期看望,為他們送去節日禮品和學習生活用品,教育他們積極改造;對判處緩刑的少年犯,探索出了“簽好一個契約、開好一個會、發出一封信”的“三個一”工作模式,並且開展了大學生青年志願者、五老人員與緩刑少年結對幫教活動,建立了幫教網站,開展了“企業發展回報社會、真情關愛失足少年活動”,實現了司法審判與社會教育的優勢互補。
為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范紅艷提出了“延伸希望,築牢預防犯罪根基”的工作思路,先後創辦了泰安市首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暨法制教育基地、愛心學校、青少年維權中心和社區矯正基地,擔任著泰城八所學校的法制副校長,近幾年,作法制報告60餘場,邀請師生旁聽案件審理40餘次,指導學生舉辦“模擬法庭”50餘場,受教育青少年20萬餘人次。她努力克服父親患癌、兩個兄長聾啞殘疾、孩子眼睛弱視的家庭困難,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所鍾愛的少審事業,以一顆至誠至愛之心,贏得了廣大民眾的信任和愛戴,用實際行動實踐著“乾一行、愛一行、專一行”的諾言,在平凡的崗位上放飛著理想,在真誠付出中實現著人生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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