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台村[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海原縣范台村]

范台村[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海原縣范台村]

范台村,隸屬於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原縣西安鎮,耕地面積25500畝,全村土地貧瘠,農業產值低,2008年農民人均純收入1950元。

基本信息

范台村

范台村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原縣西安鎮西北5公里處,地處偏僻,百姓生活貧困。所轄斷峴子等8個自然村576戶2670口人,共有黨員42名。漢族5戶23人,占總人口的0.83%。耕地面積25500畝,旱地25120畝,占耕地面積的98.51%。2008年農民人均純收入1950元。范台村是一個經濟較為落後的村,全村土地貧瘠,農業產值低,人心渙散,有實力相當的兩大對立幫派,聚眾上訪鬧事較多,存在一定的穩定隱患,針對這一現狀,新任村兩委班子以項目扶持,增加民眾收入維護穩定為重,以爭取項目吸引全村黨員民眾的注意力,以項目傾斜為老百姓辦實事消除隔閡,積極協調各種關係,不厭其煩跑項目、爭資金,目前,全村共爭取到太陽灶235台、標準化牛棚128座、入圈牛188頭,危房改造40戶,共發放扶持資金5萬元;爭取水窖141眼、砼硬化集水場208處,人畜飲水工程3處。聯繫幫扶單位縣紀委、縣交通局為該村困難民眾發放麵粉250袋,安排資金5000元幫助整頓村容村貌,並對今年上錄取分數線的貧困大學生給予一定的經濟幫助。通過積極協調和多方努力,在為民眾解難事辦實事中聚人氣,贏民心。使該村貧困落後的面貌得到有效改善。新任村兩委班子從建章立制、規範運作入手,按照規範、簡便、實用的原則,制定了村黨組織和村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村黨組織承諾制和黨員設崗定責制,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工作制度,以民主議事為主要內容的民主議事制度。同時,建立健全防範和解決突出問題的工作機制。對制定後的規章制度和村規民約,從抓好公開,接受監督和抓好執行,促進落實上下功夫,真正實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使該村兩委班子各項工作管理有制度,辦事有章法,行為有準則,強化了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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