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將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及產業政策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九)對工業、國內外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按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 (十七)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根據《中共英德市委、英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英發〔2010〕6號)精神,設立英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英德市中小企業局、英德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經濟貿易局和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以及市科學技術局信息產業管理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將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及產業政策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吸收外資、口岸管理、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市有關工業、吸收外資、國內外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和執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分析國內外貿易形勢和本市進出口現狀,提出促進經貿工作的建議,推行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方式,規範商貿流通秩序。
(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本市服務貿易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四)巨觀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參與制定本市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依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審批、審核、核准等工作,指導和管理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加工貿易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核准屬本市管理許可權的加工貿易業務,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指導本市企業的進出口經營資格備案登記。
(六)負責組織協調本市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依法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口岸管理規定,擬訂本市口岸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本市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指導和監督有關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的管理。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國內外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國內外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八)監測分析工業、國內外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九)對工業、國內外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按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
(十)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十一)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十四)擬訂有關規範商品市場運行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承擔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
(十五)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六)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助推進國家及省、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七)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八)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九)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協調菸草工業專賣管理。
(二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業局、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務、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退休人員服務、計生、信訪、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考核考評、獎懲等有關工作;綜合上報及對外發布相關統計資料;起草本市有關規範性檔案;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商貿經濟信息平台的信息收集、運作和分析工作;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依法審核煤、油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擬定成品油中長期規劃;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協助國家和省、市開展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流通企業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三)工業股
執行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升級和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措施;組織實施鋼鐵、有色、稀土、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業和通用機械、民用船舶、汽車(及零部件)等裝備工業以及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承擔執行和研究擬訂各行業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各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和引導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研究各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應對措施;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和措施;指導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幫助中小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協作與交流;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相關部門和協會、商會以及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促進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各級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請和管理;組織編制實施工業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參與工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工業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工作;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承辦市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外資管理股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或轉報外商投資項目登記備案與契約、章程及其變更;負責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吸收外資的統計及分析工作、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有關服務貿易進出口及服務外包工作。
(五)商貿流通股
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指導社區商業發展;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酒類生產和流通、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落實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物流行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加強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協調;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協調菸草專賣管理。
(六)對外貿易管理股
負責加工貿易、進出口業務的巨觀管理,負責屬本市管理許可權的加工貿易契約的審批及批准證的發放,負責轉報上級業務部門的加工貿易契約的審核;擬定外經貿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進出口指導性計畫,負責加工貿易業務、進出口業務的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擬定本市出口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規劃,指導企業參加或舉辦展銷會、展覽會事項,推廣電子商務,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指導企業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指導出口企業申請相關扶持資金,指導和督促出口企業創建自主出口品牌;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的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涉及外經貿的外匯、財稅、信貸、保險等政策和規章;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口岸管理規定,擬訂口岸發展規劃;負責組織開展口岸業務調研、統計工作,協調解決企業在報關報驗、退稅等環節遇到的困難問題。
(七)信息化股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助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
(八)投資促進股
負責掌握招商引資的新動態;收集國內外招商引資的相關信息,為制定吸引外商投資的產業導向和有關政策提供參考,為市政府提供招商引資的決策依據;協助全市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組織編制招商項目、投資指南等宣傳推介資料;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統計匯總、跟蹤督導,推進重點項目的建設;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的受理和協調處理工作;執行省、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業局、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6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6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