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權利法案

《權利法案》,全稱《國民權利與自由和王位繼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是英國政治性法律中重要的一部法案,由威廉三世於1689年簽署,威廉三世被宣布為“光榮革命”之後英國國王的前提就是必須接受由議會所提出的這部《權利法案》。

法案簡介

1689年10月,英國議會通過的限制王權的“權利宣言”並指定為法律,是為《權利法案》

具體描述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期,在英國議會上下兩院共同召開的全體會議上,決議請威廉和他的妻子瑪麗共同統治英國,同時向他們提出了一個權利宣言,要求國王以後未經議會同意不能停止任用法律的效力等,威廉接受了這些要求,繼承了英國王位。後議會通過了權利宣言,從法律上肯定,稱為權利法案,此後英國以後逐步建立起了立憲君主制的原則,有利於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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