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是短期內經皮膚吸收或吸入大量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所致的以高鐵血紅蛋白血症、溶血性貧血或肝臟損害為主要病變的全身性疾病。

基本信息

概述

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是一類含苯基或硝基的化學物。苯胺和硝基苯是最常見的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苯胺是無色油狀液,遇空氣和光會變黑,稍溶於水,易溶於酒精、苯、乙醚及氯仿,呈弱酸性,與明火接觸可燃燒。硝基苯為黃色油狀液,有苦杏仁臭味,能與酒精、苯、乙醚混溶。

在染料、製藥、橡膠、炸藥、合成樹脂、油漆、塑膠等行業可接觸到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常見的化合物有苯胺、硝基苯、聯苯胺、甲苯胺、硝基甲苯、苯二胺等。進入機體主要經呼吸道和皮膚,吸收後形成高鐵血紅蛋白症、溶血、中毒性肝病以及腎臟的損害。一般輕、中度中毒者均可治癒,不留後遺症;重症中毒者可留下永久性傷殘。

毒性機制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污水達標處理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污水達標處理

該類化合物吸入體內後,苯胺經氧化、硝基苯經還原,最後兩者均轉化為氨基酚,從腎臟隨尿排出。但苯胺的轉化快,而硝基苯則慢。所產生中間代謝產物的毒性常比母體大,如苯基羥胺的高鐵血紅蛋白形成能力比苯胺大10餘倍。

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的毒作用有許多共同之處,大多數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症、溶血、形成變性珠蛋白小體等。但由於苯環上氨基或硝基的結合位置及數目不同,毒物的毒作用可有所不同,如苯胺以形成高鐵血紅蛋白為主要毒作用;硝基苯對神經系統毒作用明顯;三硝基甲苯則以肝、晶體損害為明顯;鄰甲苯胺可引起血尿;聯苯胺和萘胺可致膀胱癌。

一般來說,氨苯或硝基取代的數目越多,毒性也越大。烷基、羧基、磺基取代或乙醯化可使毒性大大減弱。在苯胺和硝基苯分子中含有氯時,對血液的毒性更大。此類化合物的主要毒作用如下。

1、高鐵血紅蛋白血症:高鐵血紅蛋白不僅本身不能攜氧,還妨礙血紅蛋白的釋氧功能使氧不易釋放到組織中去,更加重組織缺氧。

2、溶血作用:維持紅細胞生存,需不斷供給還原型谷胱甘肽;後者具有下列作用:

①維持細胞膜的正常功能;

②與還原型輔酶Ⅱ一起防止血紅蛋白氧化或使高鐵血紅蛋白還原;

③使紅細胞內產生的過氧化物分解,起解毒作用。當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進入人體後,其中間產物可使還原型谷胱甘肽減少,而導致紅細胞破裂,產生溶血。

3、肝臟損害:常在中毒後2~4天左右出現,以硝基化合物所致的肝臟損害較為常見。一般認為是此類化合物進入人體後,在硝基還原酶的催化下,生成硝基陰離子自由基,從而啟動自由基及生物膜脂質過氧化,導致膜損傷及鈣穩定失衡,產生細胞結構和功能的破壞,甚至細胞死亡。

4、泌尿系統損害:該類毒物及代謝產物可直接作用於腎臟,引起腎實質損害,也可繼發於大量溶血,引起腎臟間接性損害。部分病人早期可出現化學性及出血性膀胱炎。

5、皮膚損害及致敏作用:有些化合物對皮膚有強烈的刺激作用和致敏作用。如對苯二胺、二硝基氯苯、對亞硝基二甲基苯胺等可引起接觸及過敏性皮炎。一般在接觸數日至數周后發病,脫離接觸及進行適當治療皮損可痊癒。此外,個別過敏體質者,接觸對苯二胺和二硝基氯苯後,還可發生支氣管哮喘。

6、晶體損害:該類化合物中三硝基甲苯、二硝基酚、環三次甲基三硝苯胺(黑索金)均可引起白內障

7、致癌作用:公認β-萘胺、聯苯胺為職業性膀胱癌的主要致癌物。發病專業工齡一般在15年以上,最長者可達數十年。此外,動物實驗還證實4-氨基聯苯能致肝和膀胱腫瘤,金胺為致肝癌物等。

症狀體徵

主要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症,溶血性貧血及肝臟損害。

1、輕度中毒:口唇、指(趾)甲、耳廓、舌發紺。可伴有頭暈、乏力、胸悶、嗜睡等症狀。高鐵血紅蛋在10%~30%以下。一般在24小時內可以恢復正常。

2、中度中毒:皮膚、黏膜明顯發紺,可出現心悸、氣短、食欲不振、噁心、嘔吐等症狀。高鐵血紅蛋在30%~50%之間。尿呈深紅葡萄酒色。

3、重度中毒:皮膚黏膜重度發紺,並出現意識障礙,高鐵血紅蛋高於50%尿呈醬油色。

診斷檢查

診斷原則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診斷檢查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診斷檢查

根據短期內接觸高濃度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的職業史,出現以高鐵血紅蛋白血症為主的臨床表現,結合現場衛生學調查結果,綜合分析,排出其他原因所引起的類似疾病,方可診斷。

接觸反應

接觸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後有輕度頭暈、頭痛、乏力、胸悶,高鐵血紅蛋白低於10%,短期內可完全恢復。

診斷及分級標準

1、輕度中毒:口唇、耳廓、舌及指(趾)甲發紺,可伴有頭暈、頭痛、乏力、胸悶,高鐵血紅蛋白在10%-30%以下,一般在24小時內恢復正常。

2、中度中毒:皮膚、黏膜明顯發紺,可出現心悸、氣短,食欲不振,噁心、嘔吐等症狀,高鐵血紅蛋白在30%-50之間,或高鐵血紅蛋白低於30%且伴有以下任何一項者:

a、輕度溶血性貧血,赫恩滋小體可輕度升高;

b、化學性膀恍炎;

c、輕度肝臟損害;

d、輕度腎臟損害。

3、重度中毒:皮膚黏膜重度發紺,高鐵血紅蛋白高於50%,並可出現意識障礙,或高鐵血紅蛋白低於50%且伴有以下任何一項者:

a、赫恩滋小體可明顯升高,並繼發溶血性貧血;

b、嚴重中毒性肝病;

c、嚴重中毒性腎病。

預防及預後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檢測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檢測

1.凡患有血液病,肝、腎疾患和皮膚病患者,不得從事、接觸苯胺、硝基苯類化合物的工作。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上班時穿工作服,緊扎袖口,戴膠手套,著長統膠鞋。檢修時戴好活性炭防毒面罩。

3.運輸、裝卸苯胺類化合物應先檢查包裝是否嚴密,防止泄漏或污染皮膚。

4.立即更換被苯胺污染的衣、鞋,上班前不飲酒,下班後不用熱水淋浴,因熱水和酒可促進毒物吸收。

5.皮膚保持乾燥,注意不要著涼,以減少毒物進入皮膚。一旦皮膚被污染,立即用溫肥皂水及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6.多飲水,多吃水果、蔬菜。

治療方案

治療原則

1、迅速脫離現場,清除皮膚污染,立即吸氧,嚴密觀察。

2、高鐵血紅蛋白血症用高滲葡萄糖,維生素C,小劑量美蘭治療。

3、溶血性貧血,主要為對症和支持治療,重點在於保護腎臟功能,鹼化尿液,套用適量腎上腺糖皮質激素。嚴重者應輸血治療,必要時採用換血療法或血液淨化療法。參照GBZ75。

4、化學性膀胱炎,主要為鹼化尿液,套用適量腎上腺糖皮質激素,防治繼發感染。並可給予解痙劑及支持治療。

5、肝、腎功能損害,處理原則見GBZ59和GBZ79。

其他處理

輕、中度中毒治癒後,可恢復原工作。重度中毒視疾病恢復情況可考慮調離原工作。如需勞動能力鑑定者,按GB/T16180的有關條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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