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縣財政局

負責人:龍志斌 負責人:吳建湘 十八、人事股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指導全縣財政工作;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縣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制訂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編制年度全縣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縣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
(四)管理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協同有關部門審批收費項目,參與制訂、調整收費標準;管理收費票據,承擔彩票監管工作。
(五)參與審議上報地方稅收條例草案;提出地方稅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和對全縣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辦理一般性增值稅返還;負責稅收成本費用的管理,參與涉及行政性收費、稅目調整等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辦理財政行政複議、應訴事宜;管理有關國家賠償經費。
(六)管理財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制訂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七)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轉讓和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參與企業改革、改制。
(八)負責農業稅收徵收管理;負責鄉鎮財政管理。
(九)負責財源建設資金管理,參與制訂財源建設發展規劃;提出財源建設資金管理的建議和措施;研究財源建設的政策。
(十)管理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和農業綜合開發;負責財政扶貧資金報帳制管理。
(十一)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十二)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國債發行計畫;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規章制度;承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農發基金會、日本協力銀行、外國政府貸款和地區政府貸款監管使用。
(十三)擬訂和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工作。
(十四)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五)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務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財源建設辦公室牌子)負責人:石煒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檔案的起草或修改、文電處理、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房產、財產、保衛工作;負責或協調財政宣傳、信息、辦公自動化和新聞發布工作;會同有關股室辦理財政文告工作。做好財源建設規劃,參與財源建設項目論證、上報、審批、協調工作。
二、鄉鎮財政管理局(加掛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局牌子)負責人:施紹榮
擬訂兩稅法規的實施細則、規定和征管辦法;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鄉鎮財政管理及各種涉農、惠農補貼的管理、發放等工作;參與研究農民稅負政策和稅制改革及減輕農民負擔的有關工作。
三、非稅收入管理局(加掛綜合規劃股牌子)負責人:龍昌標
研究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制訂社會財力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形勢並提出調整財政經濟政策的建議;負責預算外資金的政策擬訂和協調工作;提出物價、工資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負責有關住房和移民的財政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項資金的立項、標準審核,制度和政策制訂及調整審批工作,監督和管理票據的使用;負責稅費改革、綜合性財政統計和彩票發行監督及財務監督工作。
四、財政監督局 負責人:秦天軍
擬訂執行財政稽查的政策制度,監督財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對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徵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付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內部財務審計。
五、預算股(加掛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牌子) 負責人:譚向東
制訂全縣預算管理制度,擬訂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負責匯總、編制縣級部門預算草案,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負責預算收入的銜接和組織工作;匯總、編制縣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管理預算內外總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擬訂財政管理體制;負責縣級對下級財政的轉移支付工作;管理縣級預備費;配合有關股室擬定縣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入項目庫;承擔向縣人大報告預算編制結果、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的聯絡工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指導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罰沒收入工作。
六、國庫股 負責人:吳永輝
負責政府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的有關事項;管理工資統發有關工作;負責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工作;匯總批覆縣級部門決算、審核、匯總編制縣級財政總決算和全縣財政總決算;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的銀行開戶及賬戶;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擬定和執行政府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內債的發行、兌付及二級市場的管理;指導和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七、行政政法股 負責人:楊再萍
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負責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下年度預算編制的建議;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參與引進國外智力有關工作。
八、教科文股 負責人:龍志斌
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負責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下年度預算編制的建議;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九、經濟建設股 負責人:麻長流
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牽頭負責與縣發展計畫局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研究擬訂財政經濟建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負責對財政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預、決算進行審核與資金使用監督;負責管理國家糧食、棉花、食糖等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下年度預算編制的建議;對財政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十、農業股(加掛扶貧資金管理股牌子) 負責人:吳建湘
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研究擬訂財政支農政策;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下年度預算編制的建議;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還必須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的單位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和縣直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事業經費;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如重要救災防災資金。
十一、社會保障股 負責人:龍生沛
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並提出有關建議;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下年度預算編制的建議;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郊外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十二、企業股 負責人:吳順玉
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擬訂《企業財務通則》實施細則、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參與研究政府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提出調整建議;負責縣直企業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提出國有資產預算編制草案;參與管理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和合規性審核;監交國有資產收益,監管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經費,辦理縣直企業虧損補貼的具體工作;負責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擬訂分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下年預算編制的建議;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十三、對外經濟貿易股 負責人:龍秀玲
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擬訂國有外經貿、旅遊和境外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事財務制度;擬訂和執行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管理外事、援外經費;辦理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農發基金會、日本協力銀行和外國政府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負責財政國際多邊和雙邊合作事宜;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下年度預算編制的建議;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參與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會計股 負責人:胡正芝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規、規章和準則;研究提出會計改革和政策建議;負責會計職稱、會計證年檢、會計委派和會計結算中心的有關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會計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的相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
十五、產權股 負責人:張齊超
擬訂有關國有資產產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國有資產的產權辦公室和產權登記;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為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工作;負責國有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事項;負責縣直單位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促裁。
十六、工資發放中心 負責人:石壽清
實行財政工資統一發放等工作。
十七、稅政法規股 負責人:劉祝新
擬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笥法規規章草案,審核其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依法提出地方稅制改革、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出口退稅,有關全縣適用稅則優惠稅率方案等重大事項的建議;負責地方稅源調查的有關工作,參加有關反傾銷的調查;協助縣直單位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承擔財政行政複議、聽證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管理國家賠償費用;組織財稅普法工作;組織開展財政執法監督檢查。
十八、人事股 負責人:石煒
擬訂局機關、所屬單位有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等有關工作;調查研究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的精神文明建設狀況,負責文明財政所的建設工作,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財政系統職工培訓等外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工資福利等工作。
十九、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人:劉宏斌
負責對局機關所屬單位黨員和工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政策、黨紀和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查處違紀案件,對黨員和工作人員進行黨紀、政紀教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科級事業單位) 負責人:麻琦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和統籌安排全縣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二十一、政府採購中心(副科級事業單位) 負責人:向陽
主要職責:根據財政部門審查批准的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組織招標活動;管理採購資金專戶,根據全同支付貨款和勞務費用。
二十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局(副科級事業單位) 負責人:譚向東
主要職責:負責具體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有關工作,承擔和辦理財政集中支付資金的具體業務。
二十二、國有資產投資管理辦公室(副科級事業單位) 負責人:卜代斌
主要職責:負責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行政事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為經營性國有資產以及清產核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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