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勤賢

艾勤賢(Kevin Barry Egan,約生於1947年-),香港知名大律師,約於1980年代開始執業,曾任香港殖民地政府律政署副首席檢控官,專責廉署案件,後私人執業後,亦專門接辦廉署案件。

專業資格

英國大律師公會會員 (1972)
香港大律師公會會員 (1990)

私人生活

他早年在澳大利亞結婚,育有兩子,他與妻離婚,其中一子在2004年身亡,曾與一名女陪審員短暫拍拖,又曾與一名高級政府律師相戀,並與一名豪門前媳婦同居多年,但他試過被女友打傷眼睛,要帶墨鏡出庭。

官司

於律政署任主控官時,曾負責“楊元龍造馬案”,私人執業後曾代表錢志明處理轟動一時的字母小姐案件,2002年8月前冠軍騎師霍達被控造馬,艾勤賢擔任其辯護大律師。
2004年7月15日,艾勤賢被指在無合法許可權或合理辯解下,企圖向一名報章記者披露一名參與廉政公署保護證人計畫的女證人身份及資料,事件觸發廉署搜查多間報社。2006年6月16日,他與另一名涉案律師林炳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林炳昌入獄4年,艾勤賢則入獄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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