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體在水中除了受到總縱彎曲力的作用外,其橫向受到水的壓力和波浪的衝擊力作用,隨著水深的增加, 水對船體的壓力又逐漸增加,所以,船舶下部的橫向強度要求更高,此外,船舶在靠離碼頭,與其他船舶相近航行時,有撞擊可能,對舷側部分的橫向強度也有一定要求。
船體結構中,橫樑、肋骨、肋板以及由它們構成的肋骨框架和橫艙壁等,都是保證橫向強度的主要構件。對船形比較瘦長的水面艦艇,如船體總縱強度有充分保證,則橫向強度也可得到滿足。
船體強度理論,隨著艦艇建造、使用 經驗的積累,早在20世紀初就已形成了船體強度理論,並在此後的幾十年間獲得很大進展。其內容包括分析外力,研究結構應力和破損模式, 制定強度衡量標誰,提出校核計算方法等。 運用船體強度理論於艦艇建造,按照艦艇 總體設計對船體強度的要求,進行新造艦 艇的結構設計,合理確定其結構形式和構 件尺寸,方可保證艦艇的船體強度;對於在役艦艇,也可依據相應的強度衡量標準,進行船體強度校核,檢查其是否滿足規定的 強度要求,以保證航行安全和戰鬥使用。
以艦艇航行狀態為 基本工況進行校核;必要時以坐塢或下水 工況進行校核,分別稱為坐塢強度和下水 弓雖度。
(施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