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舟山市規劃建築設計研究院是一家以城鄉規劃和工業與民用建築勘察設計為主的綜合性建築設計院。持有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設計資質甲級、城市規劃設計資質乙級、岩土工程勘察資質乙級、市政工程資質乙級證書。現有員工150人,其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2人,高級工程師32人,工程師40人,國家註冊類工程師25人。全院設有建築、規劃、結構、給排水、暖通空調、電氣、市政路橋、地質勘探、景觀設計、室內裝潢設計等專業,能夠承擔各類大、中型工業與民用建築設計,在各類公共建築設計、高層建築設計、居住小區規劃與設計、傳統建築設計、市政道路工程設計等方面具有顯著的優勢。是浙江勘察設計行業誠信單位。
主要業績
二年來,由我院主持設計並中標的有新城新地標—高度分別為188米和145米、總建築面積約20萬平方米的舟山港航大廈二幢相連高層建築,13萬平方米的中浪國際廣場、新城5萬平方米的萬事達集團辦公大樓、新城21萬平方米商業中心區規劃及建築方案、新城10萬平方米的舟山建設大廈、12萬平方米的新城財富大飯店、8萬平方米的普陀人民醫院中醫院、4萬平方米的朱家尖山地風情小鎮等一系列優秀設計作品。機構榮譽
我院將一如既往地秉承“設計永恆、價值無限”的設計理念,以“科技強院、創業創新”為首要目標,遵循“服務第一、質量優先”的服務宗旨,努力為舟山城市建設貢獻出更多更優秀的設計作品,為舟山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內設機構
一、院辦公室(總師辦公室)1、負責院支部會議、院長辦公會議、院總師辦會議及其他院級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協調會議決定的實施,並督促檢查和情況反饋。
2、負責院幹部人事管理工作,黨建工作、隊伍和組織建設。
3、起草院年度工作報告,院大事記及其他相關檔案,起草制定院戰略發展規劃。
4、負責院幹部職工理論學習,思想動態及相關教育、宣傳報導、信息發布工作。
5、負責紀檢和監督工作。
6、組織青年團員的日常工作。
7、負責院公文的綜合處理、調研工作的組織協調,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負責院財務綜合管理。
9、負責編制院年度設計工作計畫,院設計任務以及進度安排、契約簽訂及契約履行過程的管理,組織院生產會議,院管項目統計和各種經營。
10、負責院信息和網路管理,為院領導日常工作提供重要信息及服務。
11、負責院圖書、報刊、資料管理。
12、負責院人事檔案、人力資源的管理、開發和使用。
13、負責院科技檔案的管理與施工圖交付管理。
14、負責院對外發展合作管理,對外接待工作的管理。
15、負責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為院領導、總工及總建築師日常工作提供服務。
16、負責院出國、國內業務技術交流和考察的管理。
17、負責院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職工、幹部考評和先進評比表彰工作。
18、負責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並組織完成。
二、院科技質量處
1、負責院總工、總建築師和院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依據院發展戰略規劃,編制院年度科技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組織學術交流,業務培訓及各協會、學會的管理。
4、負責設計標準、規範、標準圖集、軟體的使用控制。
5、負責科技信息採集、分析和利用。
6、負責院質量體系的運行、改進和創新。
7、負責院設計施工圖、檔案的審查、施工設計聯繫變更的審查及設計質量管理工作。
8、負責設計、科研的創優、評優和評優組織工作。
9、負責院職工技術協會的日常管理。
10、負責院在崗人員的繼續教育、崗位培訓、院各類技術人員職稱及註冊人員的評審和申報管理。
11、負責院新農村建設的管理。
12、負責院科技套用、推廣和使用,各類技術諮詢活動管理組織和服務。
13、負責院企業資質年檢、申報等管理工作。
14、負責設計服務質量的監督和抽查及對客戶服務的管理工作。
15、負責院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並組織完成。
三、院行政總務處
1、依據院發展戰略規劃,制定處室年度工作計畫。
2、負責院精神文明建設、作風建設、綜合治理管理工作。
3、負責院勞動、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工作。
4、負責院工會、婦聯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年度職工休療養計畫以及福利分配服務工作。
5、負責組織開展行政規範服務和院各類文體活動、健身運動。
6、負責院職工紀律考勤管理。
7、負責院重大會議後勤服務,重要節慶活動的按排。
8、負責院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10、負責院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以及部分固定資產的經營與管理。
11、負責院職工住房管理。
12、負責院崗位服務制度的制定,院統一標誌、標牌製作,院後勤服務基建管理。
13、負責院車輛使用、維護、調度的管理。
14、負責職工醫療保險的費用報銷、職工保健和計畫生育工作。
15、負責院文印、打字、曬圖、設備、設施使用管理。
16、負責院臨時工聘用人員及返聘人員的綜合管理。
17、負責勞動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工作。
18、負責院安全和保衛、傳達室管理。
19、負責院後勤食堂的綜合服務和管理。
20、負責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並組織服務和實施。
四、創作研究中心
1、依據院戰略發展規劃,提出院內研究課題並承擔相應的研發項目。
2、按照院確定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下達的重點任務,明確創造研究的重點方向,開拓市場,積極參與市內外項目的競爭。最佳化組合,建立中心與所相互配合、協作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創作人員的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
3、創作研究中心承擔院重大、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院重大、重點項目的規劃、方案設計。
4、組織院重點課題的研究規劃和設計方案的研討、評審工作。
5、組織院級專家評審組的方案會審和評議工作,負責一般項目設計方案的技術指導。
6、負責對外設計方案前期的合作。
7、負責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並組織服務和實施。
五、設計一所、設計二所、市政設備所、勘察測量所
1、主要負責本院承接項目的建築、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環境景觀等專業的設計和勘察測量工作。全面落實院下達的工作計畫和任務。積極拓展市場,明確本所的工作重點,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紀律與作風建設,全面提升本院的形象。
2、健全和建立院所二級生產契約,計畫任務分配機制,明確崗位職責,充分發揮工程技術人員的工作主動性、創造性,敢於競爭,勇於實踐,全面提升履行契約的工作能力。
3、明確以服務客戶為中心的質量管理體系,提高設計質量和最佳化服務水平,大力推行科技強院戰略總體目標。
4、依據院制定的薪酬體系,各所應細化分配和分工,最佳化各專業組合增加,增強力和
團隊協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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