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舟山市糧食局是主管糧食流通(含食油,下同)業務、行業指導和市儲備糧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糧食購銷政策;實行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的市、縣(區)政府分級負責責任制,負責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管理。
2、負責編制全市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及糧食購銷、調撥、庫存和進出口計畫;組織協調國家糧食購銷政策的落實;幫助災區和貧困地區的糧食供應;負責管理軍隊糧油供應,保障軍隊糧食供給。
3、指導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糧食行業的教育培訓,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行業統計工作。
4、制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糧食風險基金;督促檢查國家糧食政策的執行情況。
5、制定地方儲備糧油管理的技術規範;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並督促實施;協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在舟山的中央儲備糧和省級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指導和協調全市糧食倉儲建設及監督指導縣(區)糧食儲備工作;管理市糧食收儲公司、市軍供糧供應中心、市直屬糧庫。
6、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薛劍波局 黨組書記 局長
主持市糧食局全面工作。負責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協調和指導。分管幹部人事、審計以及國有資產監管等工作。
陳國權局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儲備糧管理、市場監管、安全等工作。分管監督檢查管理處、業務處(行政審批處、軍供處)(儲備糧管理、行政審批等),聯繫市糧食收儲公司、直屬糧庫。
陳鋒局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軍糧供應和加工、購銷業務、市場開發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等工作。分管業務處(行政審批處、軍供處)(儲備糧管理、行政審批除外),聯繫軍糧供應中心、軍糧加工中心、市糧油質量檢測中心。
潘玉友 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糧食物流、機關後勤保障、公共衛生、工會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監察室),聯繫普陀山寶陀糧油公司、市糧食行業協會、市糧食經濟學會。
胡永明 副調研員
協助局長分管信訪和老幹部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機構職能,市糧食局設4個職能處室:
1、辦公室(監察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機要、檔案、政務信息、會務、保密、保衛、信訪、提案工作;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2、業務處(軍供處)
負責編制全市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及糧食購銷、儲備、調拔、庫存和進出口計畫,並督促實施;組織、協調國家和省糧食購銷政策的落實;幫助災區、貧困地區的糧食供給;負責糧食儲藏管理制度的制訂和修改;負責糧食質量標準的宣傳和技術培訓;負責對中央和省以及地方儲備糧食出入庫、輪換的監督管理;負責軍糧計畫平衡及國家有關軍糧供應的政策和管理辦法的落實,管理軍隊糧油供應,保障軍糧供給;負責全行業的糧油統計工作。
3、監督管理處
負責制訂行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糧食流通設施建設和技術改造;組織糧食加工等先進技術的套用和新產品開發;負責全市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和防汛防台工作;指導市本級糧食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監督糧食行業經營規範的落實。
4、財務處
負責糧食補貼資金的撥付、清算工作;指導全市糧食財務、會計和增收節支、扭虧增盈工作;負責糧食系統會計信息和經濟活動分析;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財政補貼、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指導購銷企業的財務管理,監督糧食信貸資金封閉運行;管理直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負責經濟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辦公地點: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環城東路40號
郵編:3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