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技局

工作職責(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創新方針、政策和措施;指導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社團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協調、組織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管理。 (四)負責市級科技經費和科學事業費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管理各類科技基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融資體系建設等工作。 (十)指導和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的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技興市推進各縣(區)、各行業的科技進步。

工作職責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創新方針、政策和措施;指導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社團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協調、組織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管理。
(四)負責市級科技經費和科學事業費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管理各類科技基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融資體系建設等工作。
(五)負責組織全市高新技術、創新型企業的認定申報;負責制定全市高新園區、企業科技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科技孵化器、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載體和重大科技創新平台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六)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評價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歸口管理科技情報、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等工作;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
(七)負責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促進聯合攻關、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組織和推動國內外人才引進和創新團隊的培育。
(八)管理與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和專利保護工作;負責全市專利糾紛調處,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
(九)負責全市防震減災管理工作;建立建全全市地震監察預備、震害預防、應急救援等工作體系;完善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十)指導和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的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技興市推進各縣(區)、各行業的科技進步。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職責

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長期科技規劃的制定;負責局機關的黨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重要檔案起草,重大問題與信息調研,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規章制度的制定;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和科技信息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統計報表和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綜合管理處
主要職責:
調研並制定科技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處理本局有關行政訴訟方面的法律事務;負責對市屬全民科研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管理,負責制定全市科技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技術市場管理工作做好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管理,負責市科技進步獎的評審和獎勵,以及國家、省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工作,負責民營科技機構和技術貿易機構審批、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科技信息工作。
計畫管理處
主要職責:
(一)全市科技計畫的綜合協調及統計,其他相關處室予以配合;
(二)科技相關政策的制訂和落實;
(三)編制市級科技計畫,市本級科技“三項經費”的使用、管理;
(四)組織全市研發中心、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的認定、申報和管理,其他相關處室予以配合和協助;
(五)組織市級及以上的各類機電、電子與信息(網路與通信、計算機軟體硬體等)、交通與運輸、化工、能源、紡織、農業、林業、社會發展(醫藥衛生、氣象、環保等)等領域的各級各類科技計畫、自然組織編制全市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並組織實科學基金及軟科學研究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和管理;
(六)組織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的申報、監理、驗收工作;
(七)組織國家級重點新產品、省級新產品試製計畫、省級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管理工作。組織市級技術開發項目的認定和管理工作;
(八)組織國家級、省級火炬計畫的申報、管理和驗收工作;
(九)組織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化財政補助資金項目、省級製造業信息化專項;
(十)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申報和管理;
(十一)組織全市網上技術市場的管理、統計工作以及省級網上技術市場項目的管理;
(十二)科技型企業創業投融資相關工作;
(十三)全市漁農村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以及市級科技特派員扶貧專項的申報和管理;
(十四)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地震管理處
主要職責:
行使地震行政管理職能。
監督管理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
監督管理全市地震安全性評價和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
指導和監督全市地震應急工作,制定全市區域的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
承擔本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指導、協助、督促全市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等工作。
海洋科技處
主要職責:
(一)協助做好浙江省海洋開發研究院相關工作;
(二)組織市本級海洋科技專項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及市本級海洋科技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
(三)組織市級及以上的水產養殖、水產加工、海洋生物工程、海洋化工、海水綜合利用、船舶修造及其配件、港口物流、大宗物資加工等領域的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和管理;
(四)組織海洋類省級製造業信息化項目申報和管理;
(五)組織國家級、省級星火計畫項目的申報和管理;
(六)組織國家和省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申報、監理和驗收;
(七)組織省級農業科技型企業、省級農業科技企業研發中心的申報和管理;協助做好海洋類科技創新載體建設管理工作;
(八)組織食品安全、生態市建設有關工作;
(九)管理、協調舟山市漁農村科技信息網的相關工作;
(十)完成局交辦的各項工作。
智慧財產權管理處
主要職責:
制定全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
負責專利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工作;
負責全市專利培訓;
負責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工作。

下屬單位

浙江省海洋開發研究院
浙大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舟山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對外科技合作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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