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責
主要負責舞鋼市轄區內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具體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
稅、土地增值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韓付全 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牛學民 主管計財科、人教科、城關分局、辦稅服務廳、兩稅所。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吳殿軍 主管征管科和科技發展科、寺坡稅務所、稽查局、棗林中心稅務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關華 主管稅政科、政策法規科、鐵山中心稅務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谷付根 主管辦公室、楊莊中心稅務所、發票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郭世梁 主管監察室、廟街中心稅務所。
黨組成員 、稽查局長 李光 主管稽查局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綜合協調、行政事務、後勤保障 負責人;楊爽 位置 :二樓東
監察室 協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 高秀平 四樓東
人教科 落實幹部人事和宣傳教育工作 頓靜帆 四樓西
征管和科技發展科 組織協調徵收管理 路珠 五樓東
政策法規科 貫徹落實稅收政策法規 郭向博 五樓東
稅政科 貫徹落實稅收政策法規 岳麗 五樓東
計畫財務科 落實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工作 陳彩歌 三樓西
發票所 負責全市的發票管理工作 翟立新 一樓東
稽查局 負責查處偷稅、逃稅、騙稅、抗稅案件 李光 埡口溫州路北段
城關分局 負責埡口、寺坡辦轄區內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 徐藝濤 埡口溫州路北段
鐵山中心所 負責朱蘭辦、鐵山鄉轄區內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 李向陽 朱蘭建設路東段
楊莊中心所 負責院嶺辦、楊莊鄉、尚店鎮轄區內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 姬公曉 楊莊
棗林中心稅務所 武功鄉、棗林鎮、尹集鎮轄區內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 倪紅剛 棗林鎮
寺坡稅務所 負責鋼鐵公司廠區內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 一樓西
廟街中心所 負責八台鎮、廟街鄉轄區內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 王鵬 廟街
辦稅服務廳 寺坡、埡口地方稅徵收 李世敏 大石門
兩稅所 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管理 埡口溫州路北段
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5、《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6、《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7、《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9、《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11、《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
12、《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16、《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18、《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19、《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20、《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23、《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葉稅暫行條例》
辦事紀律
一、 不準利用涉稅審批、評估、稽查、處罰等事項謀取私利。
二、 不準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任人唯親,營私舞弊,嚴禁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
三、 不準利用基建工程、政府採購、資產處置、信息化建設等事項從中謀利。
四、 不準在涉稅中介機構投資入股、兼職取酬、串通謀利,不得指定稅務代理,禁止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當事人管理區域和業務範圍內個人從事與稅收業務相關的中介活動。
五、 不準占用納稅人財物,向納稅人報銷費用,違規指定稅控器具、涉稅軟體等從中謀利。
六、 不準接受納稅人的禮品、禮金以及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宴請、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七、 不準利用當事人及家庭成員婚喪喜慶等事宜向納稅人和下屬藉機斂財。
八、 不準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嚴禁違規出國(境)、公款旅遊、超標準配備使用小汽車。